方经济提供强有力的财力支持。任何违反组织收入原则的做法都是违背科学发展观的。
(二)坚持改革创新,促进税收征管工作科学发展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中,以中小企业为代表的民营经济快速发展,是一股可预见的、推动经济持续增长的动力源。中小企业是县域经济的纳税主体。在以“科技加管理”为特征的新—轮征管改革过程中,必须正视这一现状,充分适应中小企业的税收管理需要,创新税收征管模式,建立税务机关、纳税人和社会公众“三位一体”的税源监控管理模式,推进税收管理的社会化。新的征管模式应该是确立具有自我约束力的纳税机制与严密征管制度相结合的征收管理体制。必须通过大力加强税法宣传教育,推行纳税人信誉等级制度,实施分类管理,促进中小企业自行申报、依法纳税。要完善税收稽查机制,科学合理界定稽查对象,加大稽查和处罚力度,对偷、逃、骗、抗税等违法行为予以严惩,增强税收的威慑力,使纳税人自觉遵从税收法规,形成诚信纳税的良好税收氛围。
(三)坚持实事求是,正确处理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要注重协调好改革发展中的各种利益关系,把深化征管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和社会可承受的程度结合起来,把维护和发展人民群众利益作为一切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不断改善办税环境作为各项工作的重要结合点,实现在社会稳定中推进改革、在改革发展中促进社会稳定。要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处理好效率与公平的关系,在稳定中推进发展。
三、发挥税收职能作用,推动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税收是社会经济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税收来源于经济,并反作用于经济发展。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正确处理税收与经济发展的关系,促进经济持续快速发展,是税务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
(一)落实优惠政策,促进经济增长税收优惠充分体现国家产业政策的导向。税收优惠政策的制定实施,是党和政府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调整产业结构、关心爱护弱势群体和困难地区的具体体现;严格贯彻执行税收优惠政策,是国税部门的硬性工作指标,不及时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也是收“过头税”。税务部门必须从当地实际出发,充分运用支持下岗再就业、非公有经济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资源综合利用等税收优惠政策,最大限度地支持地方经济发展。
(二)完善服务体系,优化发展环境对税务机关来讲,纳税人既是执法对象,又是服务对象。纳税服务质量是经济发展环境的重要内容。要因地制宜,本着方便纳税、讲究实用、减少纳税成本的原则,科学合理地设置办税场所,采取灵活的征收方式,使纳税人能够在比较方便的时间、相对集中的地点,快捷、有效地办理纳税事项。要把纳税人满意不满意作为衡量税收服务质量的重要标准,将中小企业置于与大企业平等的位置,寓服务于管理之中。要在完善办税服务厅功能的同时,适应信息化程度日益提高的趋势,多从中小纳税人的角度考虑,构建多元化纳税申报和多渠道办税体系,提高银行网点申报、电话申报、持卡纳税等方便快捷的申报、缴税方式的比重,使纳税人足不出户就能履行纳税义务,降低中小企业申报纳税的遵从成本,全面提高办税工作的质量和效率。要以办税服务厅为主要载体,推行税收执法公示制,公开办税,规范办税,接受纳税人的监督,严格执行税收检查计划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