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用认识科学发展观推动税收与经济协调发展科学发展观是建立在辩证唯物主义世界观基础上的先进发展理念。坚持科学的发展观,是解决当前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中产生的各种深层次矛盾的迫切需要,是实现经济和社会全面发展的重要保障。税收工作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正确处理税收与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努力优化税收和经济发展环境,推动税收与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一、正确理解科学发展观的深刻内涵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比例失调、结构不合理等一系列问题,与发展观念的导向作用密切相关。解决这些问题,就必须彻底破除片面强调经济发展、gdp增长而忽视社会全面发展的思想观念,彻底破除以物质指标的提高作为发展的最终目标而忽视人的全面发展的“只见物不见人”的思想观念,兼顾长远利益,防止短期行为,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健康、快速发展。
(一)科学发展观是辩证的发展观科学发展观是建立在马克思主义世界观、方法论基础上的发展观。准确把握科学发展观的内涵,必须从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高度全面理解。马克思主义辩证法认为,矛盾是事物客观存在的特性,是事物存在的根本规律,也是事物发展的根本原因。旧矛盾解决了,新的矛盾就会产生,如此往复循环,事物才向前发展,事物是以矛盾发展为动力的,有矛盾才发展。发展就是事物内部矛盾不断产生和解决的过程,辩证的发展就是对立统一的变化过程。认识和理解科学发展观,就一定要高度重视和认识当前社会经济生活中的一系列矛盾,对这些矛盾有清醒的认识,提出适当的办法加以解决。
(二)科学发展观是系统的发展观发展是一个具有丰富内涵的过程,也是一项全面的系统工程。因此,在发展过程中要全面兼顾到系统构成的各个要素,事物发展应当是系统的、全面的、保持内在各要素均衡的发展。也就是说,任何健康的发展,都应当是全面的发展,而不能是片面的、畸形的、不均衡的发展。发展是辩证的,就应该是全面的发展,不是单一的发展。科学的发展观就是全面的、系统的发展观。
(三)科学发展观是可持续的发展观科学发展是连续性的、有后续的发展,是要求保持内在后发力的发展。任何事物的发展,包括社会发展,必须具有可持续的发展能力。健康的、正常的发展应当是持续的、内在的、有后劲的发展,科学的发展观就是可持续的发展观。只有这样的发展,才是健康的、健全的、合理的、有效的发展。
二、坚持科学发展观,促进税收工作全面、科学发展理论是行动的先导。税收工作必须从税收的基本职能出发,按照“成本最小化、效益最大化”的原则,立足长远,科学发展。
(一)坚持收入原则,保障税收收入规模和质量同步增长依法征税是税务部门的天职。圆满完成收入任务,满足财政需求,促进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快速发展,是税收职能作用的最直接表现。国税部门要将确保收入任务的圆满完成,当作最大政治和第一要务。要严格按照“依法治税,应收尽收,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的组织收入原则,切实维护好税法的统一性和严肃性,确保税收收入质量和规模同步增长,为平衡地方财政预算、发展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