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全区迎“十运”决战年、新城全面建设之年,面对新区经济发展机遇,作为政府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部门,如何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为加快新区发展做好服务工作,成为当前一个重要而紧迫的课题。为此,我们必须认清形势、求真务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发挥工商职能优势,为建邺新区全面进步和发展提供有力保障和支持。
一、强化“三种意识”,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
科学发展观是我们党对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指导思想的新发展,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而实现现代化的根本指针,我们必须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宣传和倡导“三种意识”,增强迎“十运”加快新区经济发展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一是强化改革意识。要在认真贯彻落实市工商局出台的建设服务型工商、支持“富民强市、加快发展”等一系列优惠政策的基础上,根据当前沿江开发的新形势以及新区的建设实际,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凭借敢为天下先的改革者的勇气,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政策和措施,进一步转变工商管理职能,放宽市场准入,简化手续,提高服务效能,营造“亲商、安商、富商”环境,构筑招商引资发展平台。二是强化责任意识。改革必然会有风险,创新就会带来责任,要破除怕担责任、不敢创新的陈旧思想,树立勇担重任、敢闯新路的观念。我们改革市场准入机制,突破原有的政策限制,必然要承担风险和责任,从“三个有利于”出发,主动承担政策创新和政策变通的风险。我们要时刻牢记工商职能,严格执法,热情服务,维护良好的经济发展秩序,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合法经营及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三是强化行政服务意识。随着市场化程度的提高,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把管理职能转到服务市场主体和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成为工商管理的重要内容。为此,工商部门就必须围绕新区经济建设中心,树立以服务为价值取向的行政执法观念,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吸引更多的投资者到新区来投资创业。同时要主动听取意见、改进工作,提供优质服务,帮助投资者解决在生产经营中的问题,为他们排忧解难,从而大力促进新区经济发展。
二、放宽市场准入,构筑加快发展平台
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是促进富民强区、加快发展,加快实现“两个率先”的必由之路,也是我们进一步推进解放思想、开拓创新的新的起点。我们以《行政许可法》的颁布实施为契机,根据市局有关政策,结合新区建设实际,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拓展各类市场主体经营发展空间,为新区建设构筑投资兴业、加快发展的平台。
⒈放宽投资创业条件。要优化企业发展环境,创新市场主体准入,为企业进出市场提供畅通的“绿色通道”。一是改革内资企业注册资本(金)验证办法。投资人凭银行出具的《交存入资资金凭证》确认其注册资本的数额,无需提供验资证明。二是扩大注册资本分期缴付范围。企业设立时投资人中需缴付法律、法规规定的最低注册资本(金)数额,其余部分可承诺在规定的期限内一次性缴清或分两期缴清。三是放宽投资者身份的限制,扩大出资者范围。除法律、法规规定的人员外,允许在职人员向除外商投资企业以外的各类企业出资入股。四是放宽核定经营范围。对注册资本在万以上的企业,除涉及专项规定的经营范围外,核定经营范围时列明主要经营项目后可以根据企业申请,附加“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对一些具体审批规定尚不明确的新兴经营项目,可以参照工商登记注册经营范围中的相近经营项目核定。五是对下岗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给予优惠政策及减免相关费用。
⒉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近几年来,国务院取消了涉及工商的项行政许可项目,当前要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