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要案。要明确办案重点,重点查办领导干部违反政治纪律,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案件;坚决查办破坏经济发展环境的案件;严肃查处基层干部中发生的侵害国家、集体和群众利益的案件;集中查处国有、集体企业中资产严重流失,企业法人贪污、侵占国有、集体资产的案件旗帜鲜明地支持改革者,保护探索者,帮助失误者,褒奖成功者,惩治腐败者,追究诬告者,努力形成鼓励和支持广大干部大胆探索、潜心创业的浓厚氛围,决不能让干事的人胆怯心寒,不干事的趾高气扬。
集中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要从集中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难点、热点问题入手开展刹风整纪。继续加大对中小学乱收费、医药购销中的不正之风、公路“三乱”等热点难点问题的整治力度。加大对城镇拆迁、征用土地、企业转制等过程中侵害群众和职工利益的突出问题的查处力度。加强对纠风工作的监督检查,大力开展执法监察,确保纠风责任落实和政令畅通。
⒉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
推行统一核算,强化资金监管。进一步落实“收支两条线”管理的各项规定,对违反规定设立“小金库”、帐外帐,违规开设银行帐户的要坚决予以查处,严格追究有关责任人和主管领导的责任。强化对企业资金运作的监督。
实施“阳光工程”,强化对权力的制约。加强集中办事大厅管理,提升服务水平;充分运用市场机制强化对权力的制约,建立健全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招标拍卖、建设工程项目公开招投标、政府采购及产权交易进入市场等四项制度;积极推行公开办事制度,全面实施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校务公开、村务公开等“阳光工程”。
认真履行职责,强化对干部人事工作监督。对党政领导干部推荐提名、考察考核、讨论决定等各个环节实行全过程的监督,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公示制和征求纪委意见制度,促进干部考察预告、差额考察、领导干部引咎辞职、责令辞职等制度的顺利推进。
⒊发挥职能作用,积极服务和参与经济建设。
严肃查处破坏经济发展环境的案件。切实加大对“三乱”现象的整治力度,对那些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破坏经济发展环境的人和事,必须铁下心来,用铁的纪律予以严厉惩治;落实整治和优化发展环境责任追究制度。推行单位“一把手”连带责任制,单位干职工破坏经济发展环境,追究“一把手”的连带责任;进一步完善形象测评和跟踪考核制度。定期开展对行政执法部门、经济管理部门和综合服务部门的形象测评,进一步扩大测评范围,完善测评制度。要建立各单位、各部门服务企业的跟踪考核档案,对各单位的服务质量和服务效果进行动态考核和管理;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积极参与经济建设,为区域经济发展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