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不开广大律师的参与和服务。律师还是中国法治建设的“理念传播者”。律师不仅能通过个案代理、具体法律事务服务等来对我国现行法律法规提出查缺补漏的建议,而且在执业活动中,律师还可通过与社会各阶层、群体的广泛联系,积极灌输和传播法治精神和法律的基本原则,把法律规范具体渗透到各个阶层和各个领域中,使公民了解自身所享有的法律权利,从而维护法律权威,将法治理念在社会具体生活中施行。
学习贯彻落实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要自觉接受党的领导。要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坚持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肃、公正执法。要加强律师队伍建设,在思想上筑起一道拒腐防变的坚固防线。要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规范司法行为,确保司法公正,努力建立一支高素质的律师队伍。按照“坚持信念、精通法律、维护正义、恪守诚信”的总要求,全面地、多种途径地、不间断地推进律师队伍建设。一是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素质。随着我国律师事业的发展,律师队伍参政议政的意识不断提高,积极参与国家和地方立法,为各级党委依法执政和各级政府依法行政服务。二是要进一步提高专业素质。构建和谐社会任务的提出,以及经济全球化、法律服务国际化发展的趋势,对律师的专业素质提出了更高更紧迫的要求。律师行业是智力密集型行业,律师服务靠质量取胜。而服务质量的高低,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专业素质的高低。三是要进一步提高职业道德素质,做到诚实守信,不断增强公信力。
律师业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肩负着重要的历史使命。只有适应形势,拓展服务,完善体制,提高素质,才能与时俱进,历久弥新。我们有信心,在厅党组的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和要求,继续深化律师工作改革,完善律师制度,加强律师队伍建设,改善律师执业环境,推进律师业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为建设和谐平安江西作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