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十六届五中全会强调,要进一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实现城乡统筹发展。我们认为非常必要和及时。“十一五”期间及今后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农业仍然是我国基础产业,必须始终把加强农业的基础地位作为重要任务。为此,我们建议:
一、加大国家对农业的支持力度。我国是个农业大国,农村人口多、农业劳动力剩余量大,而且至今仍然没有改变靠天吃饭的状况。面对市场化进程中出现的资金、土地和较高素质的劳动力等生产要素从农业流向工业、从农村流向城市的压力,我国财政对作为弱质产业的农业支持的总水平明显不足。
建议国家进一步加大对农业的投入。一是在制定和执行国民经济年度计划和长远规划方面,切实贯彻“工业反哺农业、城市带动农村”的方针,正确处理好产业之间,尤其是工农业发展的协调比例关系。二是要逐步增加财政资金对农业的投入比重。国家对农业的补贴,应有相当的比重投入到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上来。三是要加大信贷支农力度。对能收回投资的建设项目,可以使用贴息贷款。农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要把为农业提供金融服务作为首要任务,对农户的种养业和小额信贷项目,要适当放宽抵押、担保等政策,扭转农业信贷资金非农化倾向。同时,进一步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建立和完善包括政策性银行、商业性银行和农村合作金融组织在内的农村金融体系,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四是要通过深化农产品价格和购销体制改革、大力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等措施,有效提高农业的投入产出效益,调动农户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增加农业投入的积极性,吸引工商企业、社会资金和外资对农业的投入,对此,国家应给予必要的优惠政策支持。
二、加强农业生产基础设施建设。近几年,国家重视大江大河治理,取得明显效果。但农田水利设施多为上个世纪70年代所修,由于与农村新体制相适应的管理、养护办法缺位,如今大多数都已无法使用,有的地方灌溉都难以进行,抵御旱涝灾害的能力更差。基本农田建设年年喊,但投入与管理体制始终不健全,落实也不理想。不少地方退耕还林、还草的政策不落实,复垦现象严重,造成生态环境继续恶化,严重威胁着农业生产和当地农民日常生活。
要把改善农业生产基础设施作为当前农业和农村工作的重要任务。首先,要抓好以水利为重点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以提高防汛、抗旱、排涝能力为中心,在继续加快大江、大河、大湖治理的同时,搞好灌区水利设施和病险水库的更新改造和配套工程建设。鼓励私人对一些小型水利设施进行投资。其次,要继续抓好以植树种草为重点的生态环境建设。要继续坚定不移地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落实好各项扶持政策。对近两年出现的新问题要深入调研,拿出新的办法,巩固和扩大退耕还林、恢复生态的成果。第三,适应农业发展新阶段的客观要求,加强农田基本建设,搞好农业综合开发。农业综合开发在指导思想上实行两个转变,即由过去的以改造中低产田和开垦宜农荒地相结合,转到以改造中低产田为主,不再搞新的开荒;由过去的以追求提高农产品的产量为主,转到积极调整和优化结构,促进优质高产高效农业的发展上来。重点建设大型高产优质粮食基地,优质饲料作物生产基地,发展节水农业,建设生态农业。
三、努力改善农村生活基本条件。据统计,到2008年,我国农村还有05%的乡镇、79%的行政村和大量的自然村不通公路,还有33%的村庄没有合格的饮用水,自来水通村率也不到50%。农村电价每度高达067元,比城市平均水平高020元。2008年底,乡村固定电话用户10159万,不到城市固定电话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