称两种情况,相称的情况表明个人的付出与其所得对等,个人、社会、国家三者的利益均衡,这样利益矛盾就不会产生。不相称的情况表明个人的付出与其所得不对等,个人、社会、国家三者的利益不均衡,它们之间就会产生各种利益矛盾。
表面上看,个人的利益均衡原则是其投入与产出相对称,实质上这种均衡是个人利益和社会利益、国家利益的相对称。个人利益、社会利益、国家利益实现程度都较高是一种均衡状态,当然,个人利益、社会利益、国家利益实现程度都较低也是一种均衡状态,而三者利益的高低不均则是一种不均衡状态。它会导致社会价值观念的扭曲和种种社会矛盾产生与激化。由于个人利益、社会利益、国家利益之间的相互依存性,国家和社会可以通过设计良好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来消解利益矛盾和冲突。这种机制应是:机会平等,按劳分配与按贡献分配相结合,彰显正义,谴责邪恶。在这种公正的激励与约束机制下,劳动是把个人与社会联系起来的纽带,工作业绩是提升个人利益、国家利益和社会利益的唯一途径。个人创造了良好的绩效,一方面提高了国家的收入,实现了国家利益;另一方面,个人为社会提供了优质的产品和高效的服务,推动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这便将社会利益提升到较高水平。国家以及社会对贡献突出的个人给予较高的物质或精神奖酬,从而将个人的复合利益维持在一个较高的水平。如果个人的工作绩效较差,那么国家利益和社会利益得不到提高,他的个人利益也得不到提高。情况更糟糕的是,如果因他的工作给国家利益和社会利益带来损失,那么他的个人利益也要随之受减损。因此,这种激励和约束机制的运行可以达到个人、社会和国家三者利益的均衡,从而消解各种利益矛盾和冲突。不仅如此,这种激励和约束机制还可以促使个人积极工作,努力提高工作成绩,从而推动个人、社会、国家三者的利益由低水平的均衡走向高水平的均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