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成党的各项工作与实现人民群众利益的一致性。这“三个一致性”要求我们党员领导干部要切实树立以民为本、以人为本的群众观点,要相信群众,依靠群众,了解民情,反映民意,集中民智,珍惜民力,以赢得群众的赞同、满意和支持作为衡量工作成效的尺子,为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而尽职尽责。
(二)切实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我们党作为执政党,一些党员领导干部手中掌握着或大或小的权力。有的人认为这种权力是通过个人奋斗挣来的,就把权力作为谋私的工具,这种错误的权力观具有极大的危害性。其实,我们手中的权力是人民群众赋予的,我们只是人民的公仆。为人民群众办事,是党对人民群众的应尽之责,是公仆对主人的应尽义务,绝不是一种恩赐。党和人民群众的利益高于一切。我们广大党员要把“理想、责任、能力、形象”落实到带领人民群众建设小康社会的实践中去,要经常把人民群众的冷暖安危放在心上,从人民群众热切盼望的具体事情做起,尽心尽力帮助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把群众工作做深、做细、做实。要把群众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作为工作的重点,针对不同时期群众反映最普遍、最强烈的问题,集中力量,千方百计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让人民群众得到实实在在的利益。
(三)发扬民主,加强群众监督。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现代化。民主是社会政治发展的基本目标,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我们党历来的一个奋斗目标。胡锦涛同志指出,要“通过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来不断加强和谐社会建设的政治保障。”坚持群众观点,走群众路线,必须发扬民主。人民群众的情绪和呼声,人民群众的愿望和要求是通过发扬民主表现出来的。没有民主,群众就有话不敢说,就不可能了解民意、体察民情,就更不可能解决群众所需。要让人民群众通过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来实现当家作主的权利。当然,人民群众表达自己的意志要在宪法、法律框架内行事,不能做违法的事情,更不能做损害社会稳定、妨碍国家发展的事情。人民群众不仅通过民主表达民意,更是通过民主加强对党和政府的监督。权力失去监督容易产生腐败。毛泽东同志说过,只有让人民监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懈怠。俗话说得好,群众的眼晴是雪亮的。作为人民的公仆,要尊重、维护和保障人民群众的监督权,自觉地、诚心诚意地接受人民群众的依法监督。对于人民群众的依法监督,决不能抵制,更不能打击报复。我们党员干部要善于运用多种形式鼓励、加强群众监督,拓宽和健全群众监督的渠道,譬如通过政务公开、村务公开、企务公开、群众举报、选拔干部公示、人民评议等,真正实现以民制权。
(四)相信党和政府,坚持党的领导。中国是实行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但人民当家作主,不是自发实现的,民意是需要我们党的领导和组织才能实现的。我们的党和政府是值得人民群众信赖的。广大人民群众要紧密团结在中国共产党的周围,理解、支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维护社会稳定大局,并通过提高自身的素质,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群策群力,共同建设我们美好的家园。
总之,通过“两个教育”,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不断提高人民群众道德素质,加强党群互动,实现党群关系和谐,能够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打下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