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强化节约土地、集约用地观念,坚持依法用地,坚决杜绝那种借口加快发展而违规违法使用土地的思想观念和行为。
注重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促进人与人之间的和谐
人是社会和谐的主体。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需要做大量艰苦的工作,最重要的还是要促进人与人之间的和谐。妥善协调和正确处理人们之间的各种利益关系,实现好各个社会阶层群众的利益要求,是实现人与人之间关系和谐的关键。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过程,就是在妥善处理各种矛盾中不断前进的过程,就是不断消除不和谐因素、不断增加和谐因素的过程。在影响社会和谐的因素中,干群关系紧张是一个重要的方面。密切党群、干群关系,领导干部是关键,处在矛盾的主导方面,必须从各级领导干部抓起。去年以来,河南省全部取消农业税;加大财政投入,解决被污染地区和山区农民吃水问题,加快中小学危房改造、因灾造成的倒房重建,加快乡镇卫生院建设,给农村贫困人口增加救济、提高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线等一系列举措,都是为了解决群众的切身利益问题,努力使他们安居乐业。农村道路建设也是这样。省政府从2003年开始,将过去用于经营性公路建设的交通规费全部用于农村公路建设,并提高补助标准;2003、2004两年共投资90亿元,今年计划再筹资60亿元用于农村道路建设,目的就是为了尽快实现“村村通”,彻底解决农民出行难的问题。由于这些措施高度关注了弱势群体特别是农民群众的利益,受到了农民群众的普遍欢迎,凝聚了人心,也促进了公平正义、安定有序和整个社会的持续发展。
抓住一个时期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问题,集中力量重点加以解决,这是在改革发展中妥善协调各种利益关系、在各种利益关系和谐稳定中推进改革发展的一个重要思路和途径。征地补偿安置、城市房屋拆迁、清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等都是直接涉及到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决策必须更全面、更准确地反映群众利益。在项目建设征用土地时,不仅要按照法定标准及时、足额给予农民合理的补偿,严禁拖欠、截留和挪用征地补偿费,而且注重解决好少地、失地农民的生产、生活和长远生计问题,使群众的生产生活不受大的影响。这几年河南审慎对待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力避因决策不当损害群众的利益。在政府行政、社会管理上努力扩大群众参与权、知情权,努力促进社会公平、维护社会正义,使广大群众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高速公路设计时充分考虑方便群众排水、灌溉、通行等问题,广泛征求沿线群众的意见;农村道路建设将每个项目的建设规模、标准、投资额和建设、参建单位及负责人、第一责任人等情况和举报电话在当地主要新闻媒体上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城市规划设计和房屋拆迁,也都要征求群众意见,设计方案取得群众认可;征用农村土地要经农村集体和农户确认,征地过程、补偿安置要公开透明等。为了切实把补偿安置这件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事情办好,去年省政府明确把土地补偿足额到位作为审批建设用地的重要前置条件,凡是因土地补偿不到位引起上访的,暂停用地审批,并把土地安置补偿到位作为当地政府的义务和责任落实下去。这项措施出台后收到较好成效。到去年底,全省拖欠的10.5亿元征地补偿费就已全部清理完毕,群众也比较满意。
加快城镇化不可避免要实行旧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