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锦涛总书记强调,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从建设和谐社区入手。这是因为社区是社会的基础和细胞,和谐社区对于促进整个社会的和谐,具有基础性作用。多年的实践表明,社区(街道)党工委是党联系群众的“神经末梢”,只要我们服务群众的意识增强了,服务群众的本领提高了,应民所呼、解民所难,让人民群众从发展中得到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就能使他们通过培育,形成信任感、依靠感、归属感、主人感和幸福感,自觉地凝聚在党组织的周围,在党和政府的引领下去实现社会和谐。
一、从细微关怀入手,让离开故土的居民快乐起来,帮助群众在党组织身上找到信任感
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感是和谐社区的一个重要表征。信任感的培育首先来自于感情的投入。社区党组织要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其中对群众的感情是基础和前提。我们坚持带着感情走近群众、带着感情深入基层,在决策上认真反映人民群众的愿望,而且在实施决策的过程中充分照顾群众的利益,通过细致入微的工作和人性化的关怀,温暖迁入者因隔阂而冷漠的心,增强他们对党组织的信任感。为消除导入居民因生活不便而产生的心理落差,2002年起,我们通过多元化投资,本着“新账不欠,旧账逐年还清”的原则,平衡规则程序,完善公建配套设施,先后辟通12条市政道路,引进近20条公交线路,解决了迁入居民上班和子女上学乘车难的问题。为增强居民的安全感,我们启动“平安真新”创建工作,落实“六小工程”,建立健全群防群治工作网络。为帮助上访群众解开心结、寻回快乐,我们召开信访工作恳谈会,与信访群众面对面进行沟通,对确实有实际困难的抓紧解决,对一些不满现状吹毛求疵的,以算账的方式向他们坦诚“摊家底”,引导他们把对现状的不满转化为建设社区的热情。
二、从解决最迫切的问题入手,让烦躁的居民安静下来,帮群众在党组织身上找到依靠感
党组织是群众的主心骨。群众的信任,让党组织在开展工作时有了抓手,但要想提高党组织的威信,使工作有着力点,还需要培养群众尤其是困难群众对组织的依靠感。在社会转型期,群众利益格局发生了新的变化,在总体利益一致的前提下,具体利益表现出差异性、多样性的特征。真新的弱势群体、边缘群体较多,他们往往由于自身的经济地位、经济能力的局限,导致心理落差较大,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整个社区的和谐与稳定。党工委在紧紧抓住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不放松的同时,首先把百姓最迫切需要解决的事办好。为改善低收入家庭的生活,街道财政每年额外支出200余万元,对低保人员、支疆支内人员进行例外补贴。我们还通过建立信访信息员队伍,推行“三五十五工作法”,开展“五必访”、“五必知”、“五必做”,主动了解并力争将问题解决在群众开口之前。
三、从促进融合入手,让陌生的人们熟悉起来,帮群众在社区中找到归属感
社区是人们的生活共同体,是居民的共同家园。和谐社区包括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环境、人与自然的和谐,但归根结底还是人与人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