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和谐社会,需要做好两个方面的工作,一是物质和制度层面的,一是价值和心态层面的。
一、通过经济发展和体制设计建立公平发展的机会机制
物质和制度层面的,就是要在和谐社会的体制或制度框架内,每个人都拥有公平发展的环境,每个人都能得到全面发展。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党校的讲话中指出:“根据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经验,根据新世纪新阶段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要求和我国社会出现的新趋势新特点,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这实际上把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从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环境诸方面具体化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总体布局,体现了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项巨大的系统工程,面临诸多难题和挑战,解决起来不能一蹴而就,必须根据现阶段的历史特点进行。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和十届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中所界定的和谐社会,就是从解决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现实问题入手,把加快发展社会事业作为促进人的全面发展重要条件,通过更加注重社会公平,使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通过民主法制建设,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保持社会安定团结,扩大就业,加强义务教育、公共卫生和公共安全,健全社会保障,更多地关注欠发达地区和困难群体。针对“十一五”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具体问题,《纲要》提出了一系列实现社会和谐重点工程。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既要从长远着眼,又要从现实着手。事实上,长远问题和现实问题确实是可以结合起来考虑的,例如,贫富差距是当前比较突出的社会问题,实际上也是人类长期共同面对、一直希望解决好的问题,“天下大同”的社会理想包含了收入分配制度的合理性内涵。但是,人们对于当前收入分配体制的设计会影响到人类未来社会的制度框架,因为体制一旦形成,就会形成制度惯性,进入人们的行为规范、价值观念,当前不合理的制度设计将扭曲未来人们的行为方式、价值体系,在这样被扭曲的行为方式和价值观念下,新的制度设计要达到预期目标常常是不容易的,甚至会出现制度失灵。改变人们的行为模式和价值体系将需要一个长期的过程。
如果说科学发展观更侧重于解决人与自然的关系的话,那么,和谐社会则是着重解决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早在20世纪90年代,费孝通先生就说过:“地球上是否还能够养活这么多人,现在已经成了大家不能不关心的问题了。这是人与地的生态关系,但最终还是要牵连到人与人的关系上来,反映在人与人之间怎样相处,国与国之间怎样相处的问题,这才是第一位的问题。”解决好这两个问题是中国、也是全世界必须面对的问题。如果说16年前费孝通提出这样一个问题是从学者或者思想家的角度出发的话,那么,我们现在讨论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问题,则是从政策制定和政策实践出发。换句话说,上个世纪,先哲们担忧和思考的问题,现在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