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地位,政府更多的是承担起服务保障的职责,将目标集中在公共服务和社会基本建设等方面,破除原有的政治统治模式,全力打造新型的公共服务型政府模式。
强而小的政府模式
中国改革开放取得巨大成功有一个重要的基本经验:一个强有力的政府对于提高改革效率、抵御改革带来的风险、维护社会公平具有重要的意义。东欧国家在转轨过程中曾经出现了经济发展的严重滑坡,在社会领域也导致了民众生活水平的大幅下降,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东欧国家所实施的“休克疗法”严重损害了政府在改革中的地位,造成了社会公共性的真空,从而影响了改革的稳定进行。而中国在改革的过程中,在面对诸如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2003年sars等突发事件等各种危机的挑战过程中,政府从操作层面予以强有力地了回应。而政府回应危机的最重要手段就是传统的“国家—社会”动员模式。一方面, 从中央到地方的垂直的行政系统被最大程度地调动起来;另一方面, 作为国家与国民之间的最重要的连接点——单位社会更是发挥了关键作用,所有的单位都动员一切人力、物力和财力,共同应对危机给社会整体稳定和发展带来冲击。
在一个更长远的框架内来看,中国社会传统上是一种“政—商—学”一体的社会形态。在这样的制度框架内,政府是社会治理的主导者,拥有调动全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组织资源的权力;商界是社会经济事务的行为者,为社会创造大量的物质财富,维护了政治统治的稳定性;而学界则以一种入世参与的姿态成为了社会思想的源泉,同时学者还在一定程度保持了和“政—商”进行角色身份转化的通道。三者的紧密结合形成了中国社会的精英阶层,并通过引导民众而对社会发展方向产生了明显的主导作用。可以说,这样的制度框架是中国社会保持稳定与发展的基本结构之一,因此,建设和谐社会的多元治理结构仍然需要在一定程度内保持这个框架的延续性。而且,建设和谐社会的多元治理结构仍然需要维持一个强有力的主导型政府。
尤其需要注意的问题是,建立起主导型的强政府模式并不意味着恢复原有的政府一元化治理结构。实际上,在“十一五”期间,中国政治改革最重要的方向就是要努力建立起“小政府——大社会”的现代政治改革框架。一方面,政府要回归公共职能本位,即全力实现“经济调节、市场监管、公共管理、社会服务”等四大职能;另一方面,要提升社会的主体地位,强调社会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意义。在全球化、信息化日益深入的今天,政府主动寻求自身改革的突破,显示了政府的一种积极进取的姿态,放弃原有的那种政府统治的传统思维模式,寻求一种具备高度灵活性又能够保证稳定性和效率的新管理方式。
小政府的改革进程实际上早已启动,在经济改革领域所出现的企业股份制改革等现象被人们形象地称为是一个“国退民进”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政府已经放弃了全权管理的大政府思维模式,很大程度上突出了市场调节的意义,实际上就是一个建设经济领域的“小政府—大市场”过程。如今,这样的过程扩展到了更为广泛的社会领域,在社会保障、医疗卫生、教育改革等多领域都开始出现了改革的迹象。这样,势必会使得整个社会的治理结构发生一次深刻的改变,即由一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