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须发挥作为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组织的作用,努力促进各方面的团结。一是大力促进各党派之间的团结合作。坚持“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搞好与参加政协各党派团体和无党派人士的团结联谊。二是切实做好统一战线内部各方面力量的团结工作。不断巩固社会主义劳动者之间的团结,认真做好团结包括新的社会阶层在内的全体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的工作,广泛团结港澳同胞、台湾同胞、海外侨胞以及海内外各方面的爱国力量。三是加强各民族的大团结。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努力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的发展,不断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四是维护宗教和谐。认真宣传贯彻国家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支持政府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引导广大信教群众警惕和抵御境外敌对势力利用宗教进行渗透活动,努力促进信教与不信教群众之间、信仰不同宗教群众之间的和谐相处。
坚持把发扬民主作为工作的着力点,努力推进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社会和谐离不开社会民主。民主有利于统筹各方、广纳群言、兼顾利益,是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和重要促进因素。人民政协是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是反映各参政党、各界别群众意见的重要阵地。应切实围绕民主的主题,继续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畅通民主渠道,进一步发挥各党派、各界别、各阶层代表人士的作用,全面准确地反映他们的愿望和要求。进一步探索履行协商监督职能的有效形式,对各种不合理现象加大评议和监督力度,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把发挥政协作用与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结合起来,多渠道、多形式地广泛集中民智,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
坚持弘扬先进文化,努力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发展先进文化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不可少的智力支持、精神动力和思想保证。各级政协组织和广大政协委员应自觉坚持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头脑,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牢牢把握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人民政协在履行职能的各项工作中,应更加关注推进理论创新、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和促进社会事业发展。政协委员应起表率作用,带头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努力增强全社会的法律意识和诚信意识,大力倡导和实践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大力倡导和实践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促进平等友爱、融洽和谐人际关系和社会环境的进一步形成。
坚持把为民服务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努力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各级政协要时刻把人民群众的安危冷暖放在心上,及时了解经济社会生活中的重要情况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如实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积极协助党委和政府做好协调关系、化解矛盾、理顺情绪的工作。社会就业是民生之本,政协应在转变就业观念、开辟就业渠道、增加就业机会等方面积极出主意、想办法;社会保障是民安所在,政协应在推动以劳动、医疗和贫困救助为重点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上广泛征询意见,提出合理化建议;社会公平是民和之基,政协应在缩小收入差距、建立新型人际关系、推动依法行政和公正执法等各方面开展民主监督;社会民主是民意所求,政协应在进一步扩大基层民主、畅通民主渠道方面进行探索;社会稳定是民心所盼,政协应在加强社会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