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确定。”
近几年来,我国各级政府不断加大低保工作力度,加大财政对低保的支持力度。1999年,全国统一按30%的比例提高了低保标准,中西部地区和老工业基地所需经费全部由中央财政负担。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高社会保障对象待遇水平
和谐社会内涵十分丰富,能让社会保障对象分享经济发展成果是其重要标志之一。从调整机制来看,我国社会保障对象待遇水平基本符合我国国情,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社会保障对象基本生活问题的高度重视,保证了社会保障对象对经济发展成果的分享,有利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改革开放28年来,我国国内生产总值年均增长9.6%,是世界上同期增长速度最快的国家之一。2005年,我国全年国内生产总值高达18.23万亿元,与2004年相比增加9.9%。在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城镇单位职工工资水平亦随之稳步提高。2005年全国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达18364元,较2004年增加14.6%,扣除物价因素实际增长12.8%。1998年以来,我国物价水平也相对稳定。
由于有些社会保障支出项目直接由一般性税收筹集资金,比如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因此社会保障待遇水平的调整必须考虑到国家财政的承受能力。
1994年税制改革以来,我国国家财政收入持续增长,年均增长17.6%。2005年财政收入达到31627.98亿元。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已经由1994年的11.2%提升至2005年的19.9%。2005年中央财政收入达17249亿元,占国家财政总收入的54.54%。在财政实力增强的有力支撑下,此次调整社会保障对象补助水平,与历年政策相比,政策力度更大,中央财政的补助规模是历史上最大的一次,着力促使社会保障对象分享经济发展成果。
一是调整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标准。此次调整在坚持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前提下,企业离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水平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参照机关事业单位离休人员离休费调整标准确定。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采取“一次出台,三年连调”的方案,即2005年、2006年、2007年3年连续提高基本养老金,确保企业退休人员能够分享发展成果,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他们的关心和重视。
二是适当提高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按现行政策,残疾军人、“三红”和“三属”等优抚对象的生活应不低于当地的平均生活水平。鉴于近年来,无论是职工的工资水平,还是城乡居民的收入水平,都有了较大幅度的上涨,因此,优抚对象的待遇水平也相应进行了调整。
三是适当提高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等待遇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