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收益和风险是对称的。但国有企业的老总如果不需要对亏损承担赔偿责任,那么他们的高薪就值得质疑,因为在效益不变的条件下,他们的富裕就是下属的贫困。因此,要消除腐败和制止分配不公现象的蔓延和加剧,唯一的出路是加快市场经济的法治化进程,如转变政府职能、建立现代产权制度、严格执行税收政策,维护公正竞争秩序,等等。
其次,在思想观念上要鲜明地提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收入分配是有差别的分配,它依据劳动者对市场要素的有效投入。
新制度经济学认为:“如果社会上个人没有刺激去从事能引起经济增长的那些活动,便会导致停滞状态”。“除非现行的经济组织是有效率的,否则经济增长不会简单地发生。个人必然受刺激的驱使去从事合乎社会需要的活动。应当设计某种机制使社会收益率和私人收益率近乎相等。”规范的市场经济分配制度具备三项功能:一是通过确保那些从事高端研究工作、进行市场创新活动、投入有效经济要素的社会群体较高而又合法的收入,以达到激励和示范效应;二是限制和惩罚那些垄断收益和“寻租”收入,以达到维护市场秩序的目的;三是鼓励帮助低收入群体提高技能,参与竞争,以做到机会均等和防范可能出现的道德风险。现在城市里的无业人员,解决他们的经济来源,单靠政府发放救济金是不够的。本届的诺贝尔和平奖颁给了孟加拉国的农村银行及其创始人尤努斯,他们通过向贫困人口发放小额贷款帮助穷人,使他们有了发展的起步资本。这个做法值得我们深思。如果认为构建和谐社会是简单地缩小社会成员之间的收入差距,甚至幻想回到计划经济时期的平均主义,吃“大锅饭”,捧“铁饭碗”,那是十分糊涂的误解。
第三,在政策实施中要逐步地做到,政府责任明确,社会机制健全。
政府有责任并不等于什么都需要通过政府的行政手段加以实施。在现代社会中,只有有限的政府才是有效的政府。行政包办不仅效率低,而且难免滋生腐败,各地出现的挪用社保基金案件,即是证明。在形成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创造比较充分的社会就业、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充实完备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等方面,政府不可能全部包下来,许多地方还得发挥市场经济和社会机构的基础性作用。如在制度健全的条件下,国民收入的初次分配基本可由市场来决定,政府财政只需在若干领域实行再分配。就业的情况也是如此,扩大就业需求依赖于经济发展,职业岗位的增减取决于市场选择,政府应做的是改善制度环境,有利于经济增长,而不是刻意地“制造”就业机会。提高社会保障的覆盖面和水平是文明进步的表现,救济关爱困难群体是“以人为本”的起码准则,但在具体的政策设计和贯彻过程中,怎样做到合情、合理、合法、规范、透明、可持续,还是需要慎重考虑,统筹安排的,如果单从“政绩”和好心出发,不经过科学论证和必要程序,好心就未必能办成好事,还会让坏人钻空子。事实上,构建和谐社会的过程,也是政府职能向服务型转变的过程,又是社会建设不断加快的过程,一种依靠政府导向和社会参与而日益完善的公共保障体系,将标志着我们正朝人类的理想社会迈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