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社会主义社会的主要矛盾,依循的主要原则一是发展生产、二是共同富裕,其中共同富裕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最重要的基础条件。社会和谐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就存在于社会主要矛盾特殊性的一定关系中。
关于社会结构矛盾。在阶级社会中,社会结构主要表现为阶级结构,因而不可避免地存在由阶级剥削和阶级对立所造成的对抗和冲突。新中国的成立,消灭了人剥削人的社会制度,作为完整的剥削阶级已不存在。虽然社会还存在着一定的阶级差别,社会结构也划分为不同利益的各种阶层,但是这种阶级差别和阶层差异之间的矛盾已属于人民内部矛盾。我们党在上世纪50年代就明确提出要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强调以民主的方式、以“团结—批评—团结”的方式、以和风细雨的方式来解决这些矛盾;同时提出要努力造成一个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纪律又有自由,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中,社会结构的核心是社会阶层结构,这是社会主义社会结构的特殊性。在这种社会结构中,不仅有包括知识分子在内的工人阶级和广大农民,还有在社会变革中出现的新的社会阶层。人民内部矛盾更多地表现为不同阶层、不同群体利益之间的矛盾。因此,社会和谐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不仅在实践中明显地表现出来,而且存在于社会主义社会结构矛盾特殊性的一定关系中。这就要求我们深刻认识我国社会发展的阶段性特征,科学分析影响社会和谐的矛盾和问题及其产生的原因,更加积极主动地正视矛盾、化解矛盾,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努力形成全体人民各尽所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局面。
社会主义本质及其属性也在不断发展
事物的本质与其现象相比,相对地比较稳定,但它也在不断发展变化。按照列宁的说法,不但现象是短暂的、运动的、流逝的、只是被假定的界限所划分的,而且事物的本质也是如此。本质在自己的发展中,转化为自身矛盾的多种多样的联系。这种联系包括对象内部和对象之间本质的和非本质的、稳定的和不稳定的、重复的和不重复的、一般的和特殊的联系和关系。因而,人们对事物本质包括本质属性的认识也在不断发展。
社会和谐这一概念,可以表达某种社会理想,也可以表达某种对象的本质属性。就概念本身的规定性来说,它是不同历史关系的产物,所以,只有把它置于这些关系内并在一定历史关系中才具有充分的意义。社会主义本质属性是社会主义本质在一定历史关系中的表现。社会和谐是人类自古以来追求的社会理想,但已往由于种种历史条件的限制,这种社会理想无法转变为现实。唯物史观和科学社会主义的创立,使和谐社会由空想变为现实,社会和谐有了一定的历史关系的根据。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个不断从应然可能向现实可能转化的持续过程。它具有现实可能性,合乎人类社会发展规律,在现实中有充分根据并具备了由可能转变为现实的必要条件。这些必要条件包括正确处理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主要矛盾和其他社会矛盾所需要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基本条件。社会和谐的实现程度,取决于这些基本条件所形成的一定历史关系。这种历史关系是不断发展的,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