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决定》关于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的论断,是一个重大理论创新,深化了我们党对社会主义本质的认识,丰富和发展了科学社会主义理论。
●我们党对社会主义本质属性的认识,是在社会主义实践发展中逐步深化的,是随着对社会主义社会形态和生产方式矛盾运动、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矛盾特殊性认识的深化而逐步深化的。
●任何客观事物的发生、发展都有一个过程。社会主义本质及其属性在不断发展,我们党对社会主义本质理论的认识也在不断发展。
所谓本质,就是事物的根本性质,它是事物本身组成要素之间相对稳定的内在联系,是由事物本身所具有的特殊矛盾决定的。组成事物的要素以及要素之间的关系结构是事物本质存在的客观基础,一事物和他事物的本质区别是由事物的各个特殊组成要素及其关系结构决定的。一般来说,本质和规律、必然性是属于同一层次的范畴。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决定》指出,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这是我们党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具体实践相结合取得的又一重大理论成果,深化了我们党对社会主义本质的认识,丰富和发展了科学社会主义理论。考察这一重大理论成果形成的过程可以看出,我们党对社会主义本质的认识,是随着对社会主义社会形态和生产方式矛盾运动、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矛盾特殊性认识的深化而逐步深化的。
对社会主义社会形态和生产方式矛盾运动的认识
我们党对社会主义本质属性的认识,是在社会主义实践发展中逐步深化的。
新中国成立后,我们党主要是从社会主义社会形态的矛盾运动本质上来认识社会主义本质的。社会形态是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统一,所以当时我们大体上把公有制、按劳分配、计划经济作为社会主义经济基础的本质属性,把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和人民民主专政作为社会主义上层建筑的本质属性。但由于我国的社会主义实践还没有充分展开,我们对社会主义本质的认识主要是从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的有关论述特别是从《哥达纲领批判》、《反杜林论》等著作中来寻找理论根据和作出理论判断的,而不是从社会主义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矛盾运动中来进行分析和得出结论的。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实践的逐步展开,我们对社会主义本质的认识不再仅仅停留在本本上。比如,我们逐步认识到:计划经济并非社会主义经济基础的本质属性;公有制与按劳分配各有多种实现形式,至于哪一种实现形式更有利于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更有利于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更有利于增强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国力,不仅仅是理论问题,而且是应由实践来回答的现实问题。同时,我们对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和人民民主专政的认识,也随着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和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而不断深化。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