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的最大化。要正确处理组织工作与其他工作的关系,正确处理组织工作中各个方面的关系,正确处理业务工作与自身建设的关系,使其相互适应、相互协调,防止顾此失彼。比如,在干部工作上,既要重视选拔任用,又要抓好教育培训和管理监督;既要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又要调动各个年龄段干部的积极性;既要优化领导班子结构,又要防止机械地平衡搭配;既要尊重民意,又要防止简单地以票取人,以促进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的和谐。
树立固本强基的理念。基层党组织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沿海强省建设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各级组织部门要高度重视基础工作,无论是干部队伍建设、基层组织建设,还是人才队伍建设,都要把基础工作抓实抓好,为组织工作的创新与发展练好“内功”,防止急功近利、舍本逐末。要把更多的心思用在基层,用更多的时间深入基层,将更大的功夫下在基层,毫不放松地抓好基层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凝聚人心、推动发展、促进和谐的作用,夯实党的执政根基。
按照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做好组织工作,必须结合河北实际,在健全和落实六项机制上下功夫。
一是健全和落实引导激励干部干事创业的机制。大力倡导胡锦涛总书记强调的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高扬树正气、讲团结、求发展的主旋律,坚持不懈地抓好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思想政治建设。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完善干部综合考核办法,把推进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成效作为评价干部的基本依据,引导干部自觉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创造经得起实践、群众和历史检验的政绩。不断优化领导班子结构,注重梯次配备,增强整体功能。抓好省委《关于加强各级党组织民主集中制建设若干重要问题的决定》的落实,加强民主集中制建设,健全保障团结和谐的制度和机制。认真实施“十一五”干部教育培训规划,改进培训方式方法,提高干部队伍政治业务素质。
二是健全和落实基层党建工作常抓不懈的机制。健全乡、县、市三级党委履行基层党建责任逐级述职制度,建立部门党组(党委)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形成责任目标明确、考核方法科学、奖惩落实到位的党建工作责任体系。坚持分类指导、整体推进,大力加强农村、企业、城市社区和“两新组织”党的建设,切实做好机关和学校、科研院所、文化团体等事业单位的党建工作,不断扩大党的工作的覆盖面和影响力。适应改革发展对党建工作提出的新要求,不断调整组织设置,健全组织体系,创新工作方式,增强服务功能,形成上级为下级党组织服务、党组织为党员服务、党组织和党员为群众服务的格局。
三是健全和落实牵头抓总、统筹人才工作的机制。树立和落实科学的人才观,大力实施人才强省战略,抓好“十一五”人才工作规划的落实。坚持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三支队伍”一起抓,促进各类人才队伍协调发展。适应构建和谐河北的需要,造就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积极推进京津冀人才开发一体化战略,按照不求所在但求所用、不求所有但求所为的思路,主动做好引才引智工作,着力打造临港人才聚集区。大力倡导人人都可以成才的观念,完善培养、引进和使用人才的政策措施,营造鼓励支持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