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式,即通过签订协议,将企业或个人认捐善款作为慈善基金,本金留在企业,企业每年将本金的增值部分(按7%计)交付慈善总会。协议一签10年,在这10年里,每年都有近1亿元的资金可用于慈善事业,将使更多的困难群众能够及时得到救助。
三、着力抓好生态建设
党的十七大要求,必须把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放在工业化、现代化发展战略的突出位置,落实到每个单位、每个家庭。良好的生态环境一直是威海的城市品牌和发展优势。在构建和谐威海的过程中,威海市始终把生态建设作为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的基础工作认真抓好,努力实现投资环境、人居环境、生态环境的整体改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和群众利益的共同提升。一是加大源头控制力度。坚持生态立市、环境优先,对各类建设项目的审批,严格实行环保一票否决制。建市20年间,因环境与耗能因素累计拒绝了20多亿美元的外资项目和200多亿元人民币的内资项目。二是加快产业转型步伐。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全面推进清洁生产,大力推广节约技术,鼓励发展低消耗、高附加值的产业和产品,加快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传统产业,有效地促进了节能降耗和资源综合利用,减少了污染物排放。近四年间,全市万元gdp能耗、水耗均降低3%。三是加强生态环境建设。在全市坚持不懈地开展优化生态环境的碧海行动、蓝天行动、青山行动和净土行动,使之转化成每个单位、每个家庭的具体行动。由于措施得力,威海在经济较快发展的同时,生态环境也得到了有效保护和改善,先后荣获联合国人居奖、中国人居环境奖、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国家级生态示范区等称号。
四、着力抓好民主法制建设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保证。近年来,威海市在民主法制建设上坚持做到“四个强化”:一是强化民主决策机制建设,努力做到反映民意、集中民智、珍惜民力。开通了市政府网站、市长公开电话,每年有近10万个群众电话,处结率达到99%以上;市委每年都专题开展“百题调研”活动,党代会、人代会、民主生活会之前都要先听取群众意见;坚持“行风热线”,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亲自上线解答群众提问;成立了全省第一家社情民意调查中心,至今已完成“市民对政府工作满意度”、“新农村建设”、“城镇社区卫生合作医疗”、“市民看病问题”等10项民意调查,为普通百姓参政、议政开辟了新的渠道。二是强化依法行政制度建设,努力构建法制政府、阳光政府、责任政府。根据依法行政的要求,建立了规范性文件制订计划和审核、规范性文件实施效果评估、依法行政考核评议、政务厂务村务公开和听证等五项制度。三是强化社会公平体系建设,努力做到权利公平、规则公平、机会公平。在选人用人上,对干部提拔任用实行“逢提必竞争”,进行民主推荐,竞争上岗。对机关招收公务员、事业单位用人全部实行了“逢进必考试”;在项目审批上,建立了市、县、镇三级项目审批服务大厅,项目审批全部实行阳光操作,实行同一审批口径,同一收费标准;在资源分配上,对土地出让、国有企业改制、工程建设项目等实行公开招标,从去年开始,对市直公有资产的出让、出租也一律实行公开招拍。四是强化“平安威海”建设,努力营造安定祥和、安居乐业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