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把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作为建设和谐文化的根本,十七大进一步提出,要“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要“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增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吸引力和凝聚力”,要“弘扬中华文化,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并且要不断地“增强中华文化国际影响力”。这些论述深刻表明,我们党对文化建设、对国家文化形象的塑造给予了前所未有的高度重视。
自古以来,国家作为一定地理空间范围内种族人群的共同生活家园,一直是艺术家精神召唤、文化归依、艺术抒咏的诗意对象。在全球化现实语境下,加强艺术实践中国家概念、国家意识的培育,通过当代中国艺术塑造和传播“艺术中国”形象,对于提高国家软实力、增强全体人民的国家认同感和凝聚力具有重要意义。当代各类艺术家应自觉承担起这一神圣使命,以更强烈的自觉意识和更精湛的艺术创造,参与到当代中国全面构建国家形象的和谐文化建设之中。
马克思主义认为,艺术是社会生活的反映,在这一点上,它同政治、法律、道德、宗教一样,同属于社会意识形态的范畴。艺术家生长在一定的国度,受到本民族人民的养育和民族文化的滋养,他通过自己的作品艺术地再现着这个国家和民族的生存状态、思想感情和精神追求。艺术作品既是人们对自己的国家和民族形成认同感和凝聚力的重要载体,也是其他国家和民族的人们了解这一国家和民族形象的重要途径。数千年来,我国各族人民和艺术家以巨大的劳动热情和创造天才,运用文学艺术、造型艺术、舞台艺术、影视艺术等各种艺术形式,塑造了历史悠久、文化灿烂、民族团结的古代中国形象以及欣欣向荣、生机勃勃、积极进取、勇于创新、和平发展、团结和谐的现当代国家形象,涌现了大量艺术精品。一些艺术形式及其经典代表作品生动地凸显了中国文化的精髓,从不同角度和不同层面反映出我们的民族精神和国家形象,在国际交往中已被当作中国形象的艺术符号。国内外观众在欣赏它们的同时,很自然地产生关于中国国家的美好联想。
生活为艺术创作提供了不竭的源泉,但艺术对社会生活的反映并不是一种消极被动的简单摹写,而是积极能动的表现。艺术作品是艺术家创作实践的产物,艺术作品反映什么生活、如何反映生活,必然要受到艺术家自身思想情感和艺术水准的制约。当一个社会形态发生重大变迁时,与过去那个时代相适应的思想和艺术等社会意识形态并不会自然地退出历史舞台。这体现在艺术实践和艺术作品中,就会呈现优劣并存、良莠不齐的现象。社会主义思想和理论的诞生,指明了人类社会的发展规律的进步方向,寄托了人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追求。社会主义国家要求意识形态必须为发展社会主义事业服务。艺术家要在寻求艺术价值的同时,最大限度地发挥艺术的积极社会意义。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深入推进,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日益旺盛,我们越来越重视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以不断丰富人们的精神生活和精神世界,实现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人的全面发展。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创造了举世瞩目的发展成就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进思想文化应当也必然会在人类发展史上留下灿烂辉煌的篇章。艺术作品是精神文化和价值理念的现实载体,在当今世界综合国力竞争日趋激烈、各种思想文化相互激荡的现实挑战面前,我们必须从国家文化战略层面,高度关注艺术作品中传递的国家形象讯息,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