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是道德情感中的责任感、是非感、荣誉感、羞耻感等,对于调整各种社会关系和社会矛盾有着重要的现实价值。
第三,道德具有激励功能。道德对于社会生活的认识,主要着重于个人和社会、个人与个人之间的利益关系,特别是个人对社会整体利益和他人利益的态度这一角度,提供现实社会状况的信息,显示现实社会的生命力和历史趋势,展望或预测社会发展的未来图景。虽然其他社会要素也能从不同方面、不同视角提供现实社会状况的信息,显示社会的生命力和历史趋势,展望或预测社会发展的未来图景,但其自身的“合理性”本身还需要道德价值的说明与支持。而道德的认识,既是理论与实践的统一,又有自身的价值说明,因此,能够为人们的行为直接提供一种“正当”性、“正义”性、“应当”性的支撑。而这种合理性的精神支撑,在现实生活中会转化为一种激励性的强大精神力量,鼓舞人们敢于冲破各种艰难险阻,去追求理想的目标。建构和谐社会,这种激励性的强大精神力量,既有利于最广泛最充分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不断激发社会活力,创造更多的社会财富;又有利于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化解各种社会利益矛盾,从而促进社会全体成员之间和谐相处。
基于以上认识,当前加强道德建设应该着力于以下两个方面:一是深入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道德的根本特性是自律性,其根据最基本的是道德个体的内心信念和内化的规范。道德个体的内心信念和内化的规范凝聚为道德良心。良心是道德自律的最高体现,是道德存亡的根据。没有良心就没有道德;道德之所以会发生作用,完全在于人有良心。良心同时又是道德自律的根据,是道德自律的运作机制。从良心的机制来看,良心包含着理性,是人的理性的一种积淀;良心又包含着意志,是人的意志力最强劲的表现;良心还包含着种种非理性的东西:直觉、本能、信念等。因而,良心的心理机制不是单纯的理智、情感、理性或非理性,而是这一切在道德主体内心的综合统一。荣辱观作为最基本的伦理价值观,是良心中最基础的内在要素。它既是理性、意志和情感的统一,又是理性与非理性的综合。它不仅是一种价值认识,而且是一种道德意志,还是一种伦理情感。作为一种价值认识,它以其特有的“荣辱”范畴来判别道德行为的善恶;作为一种道德意志,它以其特有的“荣辱”信念来保障道德行为的实施;作为一种伦理情感,它以其特有的“光荣与耻辱”情感来调节道德行为。荣辱观作为最基本的伦理价值观,其内在心理机制是人的羞耻之心。它是道德自律的心理依据,也是道德良心能够发生作用的运行机制。良心可以使道德主体对于合乎良心的行为感到光荣与快慰,对违背良心的行为感到耻辱与羞愧。从这里我们可以发现,使人人都有羞耻之心,无论是对于道德良心的生成还是对于整个道德建设,都是一项基础性工程。
二是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的治国方略。实现现代化,必须走法治之路,这是所有现代化国家的必然选择。然而,社会发展是一个系统工程,经济、政治、文化与社会建设是相互制约、相互影响和相互促进的辩证关系。如果文化建设被边缘化、道德建设被忽视,那么,最终会影响到经济建设、政治建设和社会建设。因此,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的治国方略,既关系到社会的全局发展,又关系到长久性的社会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