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p; 各地各有关部门充分尊重和保护人民群众的信访权利,普遍公布信访工作机构的通信办法、接待时间和地点,对群众来访坚持文明接待,对群众来信认真负责办理。山东、江苏等地在全省开通“绿色邮政”,规定群众向当地写信反映问题一律免贴邮票;浙江杭州、广西南宁等地开通“专线电话”,使用全国统一特别服务号码“12345”受理群众来电,全力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云南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开通了“网上信访”,拓宽了民意和诉求表达新渠道,丰富了信访工作的手段和载体,提高了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为推广“网上信访”的经验,在全国29个省份选取100个单位进行了试点,目前进展顺利。同时,大力规范有权处理信访问题部门的行为和信访人的信访行为,健全和完善了科学规范的接谈、受理、交(转)办、解决、回复群众信访事项的工作规则,把是否依法按政策处理到位作为信访事项办理质量的主要标准,用制度确保了信访事项及时进入程序,及时妥善处理;教育和引导信访群众以理性合法的方式到指定地点表达个人诉求,有效纠正了一些信访人信“访”不信“法”、信“闹”不信“理”的错误认识和行为。经过多方面的共同努力,一个“畅通、有序、务实、高效”的信访工作新秩序基本形成。
抓“事要解决”:群众合法权益得到切实维护
信访工作的核心是解决问题、化解矛盾、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中央要求,从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以“事要解决”为目标,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首先是对信访突出问题集中解决。3年来,在中央联席会议和国家信访局的组织协调下,各地各部门集中解决和妥善处理了农村土地征用、城镇房屋拆迁、国有企业改制、劳动和社会保障、环境保护等方面的信访突出问题300余万件,大大减少了信访“存量”。二是对长期积累的信访问题限期解决。对长期积累、久拖不决的信访问题,加大高位交办、跟踪督办和通报的力度,强化相关地方和部门的责任,初步形成了“问题解决在当地、矛盾化解在基层”的良好氛围,由此推动解决了一大批长期积累的信访问题,使多年滚大的“雪球”变小并融化。三是对疑难复杂问题协调解决。对涉及跨地区、跨行业、跨部门的疑难复杂信访事项,各级联席会议和信访部门积极协调各方力量采取案件调度、会办等方式,压实责任,明确案件谁来负责;强化措施,明确案件怎么办;督办落实,明确案件办结时限,以此推动复杂疑难问题的解决。四是对初信初访问题及时解决。各地各部门高度重视初信初访问题的解决,认真落实首问、首办责任制,全力抓受理,做到“桩桩有人管”;突出抓办理,做到“件件有着落”;强化抓反馈,做到“事事有回音”,坚持在第一时间、第一地点把问题解决到位,矛盾化解到位,解决了绝大多数初信初访问题,有效防止了“问题积累、矛盾上行”的现象。近3年来,全国县级以上地方和部门受理的信访事项,绝大部分得到妥善处理,当年新发生信访问题的积累率一般不超过5%,为整体信访形势的持续好转奠定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