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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各部门深刻把握社会转型期人民内部矛盾多发、早发的阶段性特征,以理念创新推动工作创新,自觉地把信访工作放在党和国家工作的大局中去思考,放在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伟大实践中去推进,使信访工作的过程成为落实科学发展观、践行为民宗旨的过程。河南省突破“就信访抓信访”的惯性思维,跳出信访抓信访,通过抓源头,着力减少矛盾;抓疏导,着力缓解矛盾;抓结果,着力解决矛盾,信访工作实现了“四个转变”,即:变“等访”为“下访”,增强了工作的主动性;变“事后处理”为“事前预防”,强化了工作的前瞻性;变“堵截”为“疏导”,防止和减少了信访问题;变“一时息事”为“彻底解决”,有效化解了大量的信访问题,有力维护了群众的根本利益。
全国信访系统坚持“热情、依法、负责、奉献”,深入分析信访问题产生原因,探索和把握信访工作规律,督导检查工作责任的落实,大力推动解决信访问题,全系统信访工作效率和信访管理水平得到全面提高,实现了工作着力点的“三个转移”,即:由对办信接访情况的简单反映,向综合分析并提供决策建议上转移;由对信访事项的转办交办,向督导检查并促进问题解决上转移;由被动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向预测、防范并及时协调化解上转移,形成了“围绕大局抓信访、抓好信访促和谐”的良好局面。
抓法规制度建设:信访工作管理水平不断提升
在中央领导同志亲自指导下,组织修订并推进实施新的《信访条例》。各地普遍制定了办信、接访、督查督办和“三项建议”职责等信访工作规则,全国大多数省份颁布实施了本省(区、市)《条例》,60余个中央国家机关单位修订出台了配套的工作办法、规则。江苏、河南、吉林等地探索建立了信访听证制度,动员社会力量参与信访工作,推动了一大批疑难复杂信访问题的解决;广东省在全国率先建立了信访督查专员制度,由省直机关新提拔的副厅级领导干部到省信访局任信访督查专员三个月,代表省委省政府履行信访督查职能,目前,全国绝大多数省份都建立了这一制度;浙江、甘肃、辽宁等地普遍推行重点信访案件领导包案制度,特别是采取“老案领导包、新案要倒查”的办法,做到了包协调、包督办、包落实、包稳控,仅2006年,省市县三级领导就包案解决疑难信访案件1.2万余件。今年3月份,在全面总结各地成功实践基础上,结合信访工作理论创新,中央制定下发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信访工作的意见》,进一步确立了信访工作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基础性地位,明确了新时期信访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工作措施,成为建国以来第一个以党中央、国务院名义对信访工作全面安排部署的纲领性文件,成为信访工作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要文献。目前,各地区、各部门按照中央的要求,普遍健全和完善了党政领导干部阅批群众来信、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带案下访、包案处理信访问题、联系信访群众等制度;建立健全了综合协调、排查化解、信息汇集分析、督查督办、责任追究等制度,使信访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建设水平有了新的提高。
抓信访渠道畅通:信访秩序明显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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