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域是构建农村和谐社会的主阵地
与推进社会公平正义结合起来。围绕统筹城乡和区域发展的要求,强化各级政府为农村提供公共服务的职能,改革公共服务制度,着力解决包括就业、看病、上学、收入分配、生态环境保护、社会治安等在内的一系列事关农民切身利益的问题,为农民与城市居民平等地享受权利、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提供必要的保障条件,进而不断激发和调动广大农民发展县域经济、建设家乡的热情与积极性。四是坚持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加大各级政府对农业和农村的投入力度。扩大公共财政覆盖范围,把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重点转向农村,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并通过逐步建立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解决农村保障性分配问题,为增强县域经济发展的后劲、加快构建农村和谐社会的步伐夯实基础。五是深化农村改革,增强农村发展活力。加快推进农村金融体制、集体林权制度、征地制度以及粮食流通、供销合作社、农垦和水权管理等体制的改革,努力促进县域农业现代化、农村城镇化和新型工业化协调发展,为创新农村管理体制和治理方式、实现农村社会和谐创造条件。
三个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