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三是转变了干部工作作风。在办实事过程中,大批干部深入边远贫困山区,深入困难群体,包村蹲点,走村入户,了解情况,带领群众办实事,切实转变了干部工作作风,干部队伍受到了教育、得到了锻炼。
在为民办实事、促进民族地区和谐发展中,我们有以下体会。
为民办实事,就要牢固树立执政为民的理念。我们自觉把为民办实事作为政府的基本职责和工作重点,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思想,始终带着对各族群众的深厚感情,热心、真心、耐心地为民办好实事,把实事办到人民群众的心坎上。
为民办实事,就要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为民办实事决不是小事,而是党和政府的大事,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是衡量干部政绩的重要标准,是凝聚党心民心、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重要举措。区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亲自研究决定和协调落实为民办实事的重大事项,抓好督促检查,及时解决办实事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保证了全区为民办实事的顺利推进。
为民办实事,就要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切身利益问题。充分听取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众的意见和要求,从解决群众最基本、最紧迫的要求和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切身利益问题入手,选择群众急需的事来办,选择关乎全局的事来办,选择惠及长远的事来办,着力解决好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增强办实事的针对性。
为民办实事,就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集中财力,突出重点。虽然广西经济欠发达、财力十分有限,但每年都集中人力物力财力、突出重点抓好一批实事,做到既尽力解决一些突出问题,又不急于求成、盲目跃进,决不搞半拉子工程。同时,加强绩效审计,确保资金专款专用,使实事承诺一件办成一件,让人民群众得到实惠。
为民办实事,就要明确责任,强化督查,苦干实干,狠抓落实。对各级各部门定目标、定任务、定权力、定责任、定考核、定奖惩,做到工作有计划,实施有措施,结果有考核,形成层层有人抓、一级抓一级、级级抓落实的局面,确保办实事项目每年年初承诺、年底交账,件件有着落、事事见成效。
为民办实事,就要广泛动员全社会支持参与。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充分发挥广大群众的主体作用和积极性、创造性,引导群众用自己的双手改变生产生活条件,创造美好家园。同时,广泛动员社会各界支持参与,引导社会各界扶贫济困出资出力,形成为民办好实事的强大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