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不准”规定,并结合作风整顿,开展了“学规定、促自律、树新风”宣讲活动,促进规定的落实。另一方面对村干部村务接待、办理个人重大事项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规范从政行为。从“管钱”入手,建立财务监督制度。推行了村财民理乡监管和乡财乡用县监管制度,制定完善了村级财务审批规定、农村集体财务审计等制度,规范了农村财务管理,从源头上遏制了农村干部的腐败行为。从“管事”入手,建立落实责任制的保障制度。制定了水电费收缴、低保、养老金、救灾救济款发放、移民搬迁扶持资金兑付等专项制度,确保了农村村务工作的客观公正。从“管权”入手,建立健全民主监督制度。制定完善了乡(镇)村级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和民主决策、民主监督机制,积极推进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和党务公开制度,防止了权力失控、失范问题的发生。三是抓载体,深化效果。我们结合农村基层特点,在全县农村党组织中广泛开展“三培养一帮带”主题党建活动,即把农村党员培养成致富能手,把致富能手中的先进分子培养成党员,把政治素质强、带领群众致富能力强的党员培养成村级后备干部,党员和致富能手共同帮带贫困户脱贫致富。积极开展“一帮一”、“二带一”的结对帮带活动,切实做到“强帮弱,富带穷”,有力地促进了农村经济发展。2006年全县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1800元,比开展活动前增加320元,2540户困难群众在活动中走上了致富道路。四是抓阵地,搭建平台。为了使广大群众及时了解反腐倡廉的形势,各乡(镇)、行政村、组都建立了党风廉政建设宣传牌,宣传的内容主要包括组织机构、行为规范、工作制度、工作措施等。目前,已在各乡(镇)、行政村醒目位置,设立了280块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宣传牌。
四、狠抓落实,推动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工作深入开展
为了确保此项工作能取得明显成效,突出“四个落实”。一是责任落实。坚持把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列入各级领导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当中,实行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制度,责任追究制度,一票否决制度。同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涉农部门责任制,从而夯实了工作责任,形成了部门联动、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二是示范落实。建立了县乡两级党委书记、纪委书记示范点、联系点制度,县委书记、县纪委书记和乡(镇)党委书记各建立一个示范点,纪委常委、室主任和乡(镇)纪委书记各包联一个联系点。要求包联人员每季度至少到点督促检查一次,每月向县纪委常委会汇报一次工作进展情况,从而实现点上开花,面上结果。三是培训落实。我们把农村党风廉政教育纳入全县农村党员、干部培训计划,实行分级负责制,每年制定农村党员干部培训计划,由县委组织部、基层办培训乡(镇)领导及“两委”主要干部,由县直部门培训乡镇站所干部,由乡(镇)党委培训乡(镇)干部、村“两委”成员以及村上纪检委员,党风廉政监督员,培训中把党风廉政建设、党纪法规条例作为重要内容,使廉政教育入心入脑,警钟常鸣。四是督查落实。为了加大督查力度,我们在委局机关实行了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工作月汇报制度,要求各科室每月汇报一次包联乡(镇)和联系点工作进展情况,促进了工作落实。同时,坚持集中检查和抽查相结合的办法,解决指导各类问题11个。从而使我县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