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主体不能靠政府单打独斗,要把培育以农民和农民组织为主的市场主体作为市场体系建设的重中之重。目前,全市已组建起近3000个农户公司,成立了近500个农民专业合作社,我们要充分发挥和利用好这个优势,抓住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大好时机,大力发展农户公司,积极组建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真正把农户公司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成为市场经营的主体,从而带动更多的农民走进市场。三是要建好流通网络。紧紧抓住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和“新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的有利时机,按照部门联动、多元投资、盘活资产、整合资源的原则,鼓励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市场体系建设,提高服务水平和运行质量。特别是农业部门、商务部门、供销部门和农资部门要各尽其职、合力打造适应新农村建设和现代农业发展需要的新型农村市场体系,给老百姓以实惠,给老百姓以方便,形成农村大市场,激活农村大流通,促进农村大发展。
二、关于加快农村社区建设
建设新农村,构建和谐农村,不仅要在发展经济、富裕农民上狠下功夫,而且要更加注重统筹城乡发展,借鉴运用城市社区管理模式,在强化农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上多做文章。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要问题的决定》首次完整地提出了“农村社区建设”的概念。农村社区建设侧重于社会建设和管理领域,其目的就是要依托村党组织和村民自治组织,整合农村社区资源,强化农村社区功能,深化农村村民自治,实现农村社区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促进农村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的协调发展。因此,农村;社区建设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农村发展的重点发生变化以后,乡村两级党组织的职能也发生了变化,领导的职能在弱化,服务功能在强化。要逐步把农村政府职能由收税、收费、管理,向为农村社区服务转变。首先,开展农村社区建设,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开展社区建设,可以为完善、创新农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提供机制,为农民群众积极参与管理、反应诉求开辟渠道,促进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现代文明向农村辐射,让农民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创造基础条件。第二,开展农村社区建设,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有效途径。在新农村建设中,加快农村社区建设,不仅可以通过民主参与方式调动广大农民群众的积极性,把农民组织动员起来,还可以为政府各部门和社会各方面支持和参与农村公益事业和公共服务提供中介,通过社区把服务送给农民、把实惠带给农民。第三,开展农村社区建设,是完善村民自治、扩大基层民主的有效载体。当前,随着农村改革发展的深入,村委会承担的任务越来越多,而社会自治功能尚未充分发挥;不少地方集体经济薄弱,村级组织难以为村民提供有效的服务,对农民群众缺乏吸引力和凝聚力。前一段,省委张宝顺书记在我市调研时,强调指出:乡、村两级党组织要进一步强化职责,转变职能,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通过开展农村社区建设,可以健全乡村治理机制,增强村级组织的服务功能,提升村级组织的管理水平,使社区在提高村民生活水平和质量上、在密切党和政府同农民群众的关系上、在维护社会稳定上发挥重要作用,为扩大基层民主、完善村民自治找到新的突破口。第四,开展农村社区建设,是提高广大农民生活质量和文明程度的内在需求。近年来,农村人口在城乡之间、区域之间的流动日益频繁,他们日益渴望像城里人那样,收入不断增加,生活不断改善,居住环境、文化娱乐、医疗卫生、社会治安和社会保障等方面不断改观。开展农村社区建设,可以通过发展社区服务,把城镇服务功能向农村延伸,使群众老有所养、闲有所乐、病有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