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有力保障。继续深入开展“又好又快发展、率先实现崛起”大讨论活动,对照先进找差距,制定发展新举措,开创工作新局面。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十六届六中全会、省八次党代会、市七次党代会精神,明确发展新思路、树立发展新理念、制定发展新举措、开创发展新局面。按照2007年“中央一号”文件要求,大力发展畜牧蔬菜业,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推进我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一)蔬菜业
1、大力发展无公害蔬菜生产,提高瓜果、蔬菜的品质和效益,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2、继续开通运输鲜活农产品的绿色通道,为菜农免费办理绿色通行证。
(二)畜牧业
1、发展健康养殖业。制订发展畜牧业的优惠政策,积极推行健康养殖方式,转变养殖观念,调整养殖模式,继续引导有条件的地方发展养殖小区,引导散养户向小区相对集中,提高集约化饲养程度。派技术骨干入驻园区,指导园区进行规范和改造。
2、加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力度。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冬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通知》(豫政办 3号)要求,加大对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的防控力度,实行春秋两季集中免疫,抓好补免补防、疫情监测、强化消毒等工作,使应免免疫率达到100%,杜绝动物疫情发生。建立动物免疫档案,完善动物标识及疫病可追溯体系。
3、加强动物检疫监督。一是强化产地检疫。强力推进防检结合,力争使外调牲畜免疫标识查验率、检疫率达100%,规模场产地检疫率达100%。二是规范屠宰检疫。对辖区内生猪定点屠宰实行同步检疫,严格检疫程序。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整顿规范活禽经营市场秩序加强高致病禽流感防控工作的意见》(国办发 89号)精神,加大禽类市场监管力度,规范活禽交易市场秩序,逐步推行禽类标识制度和活禽定点屠宰制度。对检出的病害肉进行无害化处理,使检疫率和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三是加大动物检疫监督力度,加强与公安、工商、卫生等部门的联合,严厉打击生产经营染疫或疑似染疫、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产品、逃避或抗拒检疫等不法行为。
4、建立基层防疫队伍。按照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动物防疫体系建设的意见》(平政 64号)要求,设立镇、村两级动物防疫专业队。每个镇选择3—4人组建镇级动物防疫专业队,负责规模养殖场(户)的强制免疫、消毒、疫情普查、测报、法规宣传等工作。每4—6个村录用1个动物防疫员,组建村级动物防疫专业队,负责本工作片区散养畜禽的强制免疫、消毒、疫情上报等工作。镇、村两级防疫专业人员经费纳入区财政预算。
5、完善疫情应急反应体系。进一步修订完善《新华区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和《新华区突发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应急预案》,认真落 实资金、技术、物资“三项储备”,足额储备疫苗、消毒药品、防护用品等疫情应急物资。加强应急预备队的管理、培训和演练,确保快速反应。强化疫情报告制度和疫情报告岗位责任制。
6、加快推进兽医管理体制改革。根据《国务院关于推进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发 15号)精神和省、市有关要求,加快我区兽医管理体制改革。撤销原动物检疫站、兽医卫生监督检验所、畜牧兽医站,整合原有的动物防疫、监督职能,成立动物卫生监督所,作为兽医行政执法机构;成立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作为兽医技术支持机构,经费纳入财政预算。进一步提高全区动物卫生监督管理水平,提高动物防疫公共服务能力,促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