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确立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全面发展的全面小康社会的目标则将落空。从认识论的角度看,上述思想误区实际上涉及如何区分劳动的自由与真正自由的界线问题,也就是究竟怎样看待异化劳动。
经济建设是人类文明发展的基础,也是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现实基础。从总体上看,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必将有利于促进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但是,历史又一再表明,经济发展与人的发展并非自然而然地同步,相反,经济的发展以牺牲大多数人的发展为代价,则是近代以来资本主义现代化的不争事实。因此,认为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必将损害人的自由发展的观点也并非空穴来风,关键在如何看待这种对立,并在实践中开辟两者协调统一的道路。
经济发展与人的发展的矛盾主要在两方面:劳动的异化所造成的人的片面化和劳动的合理化对人的个性自由发展的限制。实际上,这是两种性质完全不同的矛盾。前者是历史形成的对抗,后者是自然形成的矛盾。随着历史的发展,对抗将消失,而矛盾将永存。对这两方面不加区分,其后果要么因肯定经济的合理化而肯定异化,要么因否定异化而否定劳动的合理化。由此,许多论者对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持悲观态度。应当承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物化现象必须正视,克服这些现象难度相当大,但是如果据此而否认人的全面发展的现实性则理由不足。且不说马克思与我们许多论者在异化劳动的历史所指上的差异,单就其价值分析的前提来看就出入甚大。比如说,马克思批判异化劳动的价值前提是自由自觉的劳动,不少人就将其理解为娱乐休闲式活动。其实,马克思在其唯物史观形成后,对劳动的自由一直有明确的界定。虽然他不赞成亚当•斯密把劳动看做诅咒,因而必然是令人厌恶的、强制性的,“但这决不是说,劳动不过是一种娱乐,一种消遣,就像傅立叶完全以一个浪漫女郎的方式及其天真地理解的那样。”(《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下,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第113页)其所以如此,就在于劳动即便已成为人的自我创造活动,也需要高度的纪律性和严格的科学性,因此,“真正自由的劳动,例如作曲,同时也是非常严肃,及其紧张的事情。”(同上)马克思故而称物质生产领域为“自然必然的领域”,“在这个范围内,自由不过是由这点形成:社会化的人,也就是,共同结合的生产者,将会按合理的方法来调节他们和自然之间的物质财富变换,把它安置在他们的共同管理下,不让自己受一种盲目力量的统治,并用能力的最小的消耗,在最无愧于人、最适合于人性的条件下把它完成。但不管怎样,这个领域总是一个必然的领域。只有在这个领域的彼岸,以本身作为目的的人类能力的发展,真正的自由领域,方才开始。”(《资本论》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第963页)
事实上,人们通常易犯的一个错误,就是用真正的自由领域的标准衡量物质生产活动,从而得出了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在今天没有可能的结论。我们从马克思关于真正的自由领域和自然必然领域的自由划分中不难看出,消除劳动的异化,决不意味着消除劳动的艰辛、严酷、牺牲和奉献及相应的社会(纪律)约束,也不意味着劳动本身可以是充分展示自由个性的方式。在马克思看来,消除劳动的异化性质无非是指:其一,消灭劳动的外在强制性,使劳动(含守纪与吃苦)成为劳动者的自觉行为,“外在目的失掉了单纯外在必然性的外观被看作个人自己自我提出的目的”(《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下,第112页);其二,消除劳动的非人性质,体现劳动者的尊严和价值,为此,必须消灭雇佣劳动制,建立社会主义生产关系,不断地改善劳动条件和协调劳动关系;其三,消除盲目力量的统治,不断地认识经济规律,驾驭社会化大生产,这就必须消除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