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锦涛同志在“七·一”重要讲话中强调:“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必须牢牢把握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这是衡量有没有真正学懂,是不是真心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最主要的标志。”我认为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必须牢记党的群众观念,党的宗旨和“两个务必”。做到这三个牢记,才能增强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一、执政为民,必须牢记群众观念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认为,是奴隶创造历史,不是英雄创造历史。人民群众是社会的主体,也是历史的主体。毛泽东同志指出:“人民,只有人民才是创造世界历史的动力。”古人说,民为邦本,本固邦宁;民为水,至柔至刚,既能载舟,亦能覆舟。人心向背,是决定一个政党、一个政权盛衰的因素。正因为中国共产党代表着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才能带领人民推翻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三座大山,建立起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制度国家。始终做到“三个代表”是我们党的立党之本、执政之基、力量之源,这里的“本”、“基”、“源”,说到底就是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胡锦涛同志在“七·一”重要讲话中指出:“相信谁、依靠谁、为了谁”是区分唯物史观和唯心史观的分水岭和马克思主义政党的试金石。从而再一次表明了中国共产党作为马克思主义执政党的鲜明的政治立场。毛泽东同志曾经说过,看一个人是不是真正马克思主义者,只要看他和群众的关系就清楚了。群众观点,是我们党的基本政治观点;群众路线,是我们党的根本工作路线。我们必须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路线,努力使我们的各项工作符合客观实际和群众意愿,取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假如摆不正与群众的关系,甚至把自己摆在群众之上,自以为是,盛气凌人,肆意妄为,其后果轻则脱离群众,重则损害群众,必然受到历史规律的惩罚。“做官先做人,万事民为先”,这是郑培民生前常说的一句话。他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本质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这就决定了各级领导干部必须象郑培民那样,心中始终装着群众,切实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树立“万事民为先”的思想,就是要在方方面面、千头万绪的工作中,集中精力办好那些最能体现广大群众根本利益的大事、实事、好事。前不久,我们公司在机场一线工作的同志反映,机场没有食堂,职工吃饭到处“打游击”,不利于身体健康。“人以食为天”,公司领导干部高度重视,成立了食堂,解决了一线职工在机场就餐难的问题。领导干部手中的权力是谁给的,是人民群众。在人民群众利益面前,我们只有全心全意服好务的责任和义务,没有任何讨价还价的余地。我们想问题,做事情,必须站在人民群众的立场,必须以人民群众的愿望和要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不能偏离方向;必须以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兴奋不兴奋,答应不答应作为标准,不能失职失责。我们党群关系,干群关系,应是鱼水关系,不可分离;不应是油水关系,浮在上面;更不能是水火关系,不能相容。我们要坚持马克思主义的群众观念,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和工作方法,要为群众诚心诚意办实事,尽心竭力解难事,坚持不懈做好事。只有得到群众真心的拥护和赞成,我们党才能永远立于不败之地。二、执政为民,必须牢记党的宗旨《中国共产党章程》中明确地指出:“党除了工人阶级和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没有自己非凡的利益。党在任何时候都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我们党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只有牢记党的宗旨,才能完全彻底地为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而奋斗终身。只有牢记党的宗旨,才会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在我们党内有许多实践党的宗旨的感人事迹。我们党的领袖毛泽东为了人民的事业牺牲了六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