度,对各种违法、越权、失职、渎职的行为严厉处理,逐步健全内外部监督制度,进行实现防范。要建立科学的用人激励机制,充分调动个人的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为交通行业的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四)正确处理好政策与法律的关系。
目前正处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转型阶段,各种关系和治理体制尚需进一步理顺。在有些行业治理上,原来的规定已与当前的立法原则等相冲突,但新的规定尚未出台。在处理这些问题时,需要用发展的观点看待问题,即要保持法律的权威和严厉性,又要结合当前的实际情况灵活地运用,在法律、政策的范围找到解决问题的合理途径。对交通行业应在政策范围享受的优惠政策,则给经营者以一定的扶持。对于因由治理体制造成当事人经营成本的加大,或者增加了相对治理人的负担问题,要与有关部门积极协调,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要做好相关政策的调研工作,要合理利用社会资源。要进一步理顺行业治理体制,为深化行政治理体制创造良好的条件。在立法上要推进部门综合立法,消除部门保护主义。
(五)要处理好人性化治理与依法行政的关系。-
对交通行业实施人性化治理是现代服务行政的基本要求,“人性化治理”的内涵非常广泛。具体到交通行业治理来说就是在行业治理中要尊重个人的权利,符合人们的客观需求,充分体现处罚是手段、教育是目的的基本价值追求,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利。具体到行政处罚来讲,就是对稍微的违法案件不予处罚,对较重的违法案件处罚适当。人性化治理是一项基本的道德范畴,是执法的理想的表现形式。依法行政与人性化治理不是相矛盾的,而是相辅相成的。人性化治理不是要放弃依法进行治理,而是更是体现了文明执法的要求。从道德与法律的关系来看,依法行政是行业治理的最低要求,而人性化治理是执法诉诸追求的目标。
(六)要进一步提高行业治理的透明度。
加强政府行业治理的透明度是wto规则的一项基本要求,也是保持行业治理的廉洁性的客观需要。这首先表现为行业治理部门要将行业治理的法律法规及政策向社会公开。其次要公开办事制度和办事程序。在交通行业治理中必须通过信息化来促进行业治理透明度的提高,通过建立一个信息公开机制来使当事人了解行业治理的基本情况及价值取向,维护行政治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接受社会监督,
促进行政治理水平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