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交办信访件,一律实行乡镇人大主席负责制和“一府两院”人大任命干部承办制,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态势,使信访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四、区别对待,妥善处理,办信方法要突出“活”字。要采取走出去、请进来、沉下去的工作方法,变过去坐地等访为定期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延伸接案“触角”,做好超前化解。特别是对一些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都要制定详细的调查计划,有重点、有步骤地开展调查研究,掌握第一手翔实材料,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有针对性地归纳整理,转交有关部门处理,从源头杜绝各种矛盾的发生和激化。一是对集体上诉和反映强烈、涉及稳定和安全的上访案,接待室要认真疏导,必要时向人大领导汇报征得同意,召集有关单位领导接待疏导,从速处理。二是对需要几个部门联合办理的一些重点信访案,由常委会领导负责召集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参加,一起研究处理办法,限期办结。三是对一些难度不大的上访案,要加大办案力度,促使其当场拍板,妥善处理。四是对那些抱着“会哭的小孩有奶吃”的错误认识,热衷于到人大“光临”的上访老户,本着解决问题与思想疏导、教育、管束相结合的原则处理;问题已彻底解决但仍长期无理缠访和取闹的,要用法律手段严肃处理。 五、依法治访,综合治理,办信措施要突出“硬”字。在新形势下,人大信访主体的多元性、信访形式的多样性、信访内容的复杂性,决定了群众信访问题不能简单地靠行政手段解决,必须进行合理分流,综合治理。因此,为了确保国家权力机关与人民群众联系的信访渠道畅通无阻,发挥人大监督职能作用,必须坚持“四个结合”,即信访工作与开展执法检查相结合,与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相结合,与审议议题相结合,与干部述职评议相结合,加大对信访工作的监督力度,做到综合治理信访工作。一要围绕党的中心,发挥信访网络作用,超前预测可能发生的苗头和问题,早介入、早做工作,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二要通过代表视察、执法检查、工作评议活动,掌握各个时期的信访重点,做到防患于未然。三要排查信访案件,下力气排除信访中的“泡泉”和“管通”。同时,还必须学习信访条例精神,用法律规范信访工作,依法治访,使每个公民真正懂法、守法、用法,提高全社会公民的法治意识。只有这样,才能确保人大信访工作顺利完成。 六、加大督查,取信于民,办信效果要突出“实”字。人大信访工作能否取信于民,关键在于督查。人大要把督查放在重要位置,抓紧抓好,抓出成效,才能树立人大机关是人民当家做主的权力机关,也才能使“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在人大落到实处。因此,要从办信方式入手,强化办信措施,拓宽办信渠道,改变过去简单转办,忽视督办的做法,变“文来文往”为“人来人往”,加大信访案件办结的落实力度。要对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进行重点转办,狠抓督办,使人大信访工作走出一条创新之路。一是请进来,召开专门会议当面督办;二是走出去,深入承办单位现场督办;三是沉下去,开展个案调查直接督办;四是勤沟通,不当“看客”当“干将”参与督办。督查中要力求做到对群众反映的合理要求且能解决的,要在规定时限内解决,决不允许拖着不办;对确属一时无法解决的,要给群众解释清楚,积极创造条件,限期解决;对提出过高或无理要求的,要做好说服教育、疏导和稳定管束工作,减少越级上访,真正以实际行动实践“三个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