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统一经营,这两者是相互补充、相互促进的。目前不少地方集体经济组织的服务功能发挥得不够好,农民得不到及时有效的服务,影响了双层经营体制的巩固。要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增强乡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服务功能,办好一家一户办不了的事,为农户提供信息、技术、市场和农田水利等方面的服务。要在继续发展各种社区合作组织的同时,积极发展多种专业合作社、专业协会以及其他形式的合作与联合组织,带动农户进入市场,共同发展,共同富裕。农业产业化经营体现了农业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是在农户家庭经营的基础上,依靠各类龙头企业和经济组织的带动,将生产、加工和销售紧密结合起来,实行一体化经营。 这是对双层经营体制的丰富、发展和创新。把家庭承包经营与农业产业化经营的优势结合起来,可以为家庭经营注入新的活力,推进我国农业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走向专业化、集约化和现代化。我们要对农村各级干部反复进行关于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教育,切实落实好土地承包政策。 二是落实减轻农民负担政策。多予、少取、放活,是中央关于农村工作的重要指导思想。减轻农民负担,就是保护农民利益,就是给农民看得见的实惠。这些年来,中央一直把减轻农民负担作为农村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制定了一系列文件,专门建立了减轻农民负担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作出了“一项制度”、“八个禁止”等严格规定,每年都开展专项治理,进行农民负担大检查,严肃查处因加重农民负担引发的恶性案件,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取得了很大成效。但一些地方农民负担过重的问题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为了探索减轻农民负担的治本之策,中央决定进行农村税费改革,2000年在安徽全省和其他一些省的部分县(市)进行了改革试点,取得了明显成效,农民非常满意。目前进行的全省试点已扩大到20个省份。农村税费改革是一项非常复杂而艰巨的工作,各地一定要认真准备,精心组织。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切实加强领导,以科学的工作方法和扎实的工作作风,稳步推进这项工作,把中央的各项改革政策不折不扣地落实到基层和农户,确保农村税费改革取得成功,使广大农民群众真正得到实惠。 必须清醒地认识到,目前进行的农村税费改革,还不是我们的最终目标。我们的目标是,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原则,根据现代税制和建立公共财政的要求,
逐步减少、以至完全取消那些不应当由农民负担的税费项目。实现这个目标,需要一个长期的过程,目前还做不到,但我们要朝这个方向努力。减轻农民负担要采取综合措施。要在推进农村税费改革的同时,继续改革粮食购销体制,改革政府对农业的补贴方式,把用于流通环节的补贴用到生产环节上,让农民群众直接受益。要把这三方面的改革结合起来,统筹考虑,协调推进。我们要代表广大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就必须全面落实中央关于减轻农民负担的各项政策,并坚持常抓不懈,做到任何时候都不放松。 三是落实国家支持和保护农业的政策。维护农民利益,提高农民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最根本的是靠提高生产力水平,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新阶段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遇到的突出问题是农民增收困难。解决这个问题要有新的思路,采取综合措施。要坚定不移地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这是提高农业效益,增强农业竞争力的主要途径,也是增加农民收入的根本出路。要切实抓好信息、技术和市场营销等方面的服务,引导和帮助农民搞好结构调整。要切实加强农业和农村基上一页 [1] [2] [3] [4] [5] [6]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