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的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做好自荐报名和自荐人资格审查工作。四是精心组织投票。选举村委会成员,有选举权的村民过半数参加,选举有效;获得参加投票的村民过半数选票,始得当选。投票时,实行无记名、秘密写票和当场公布选举结果的办法,保证选民在无任何干扰的情况下独立行使自己的选举权利。
4、完善制度,规范动作机制。村级换届选举工作能否成功,能否把最优秀人才推选为新一届村班子成员,关键是在依法办事、发扬民主的前提下,建立严密的换届选举运作机制,严格各项制度的执行。
村级财务审计制。在村级换届前,乡镇党委、政府要集中时间、精力对所辖建制村三年来的财务进行审计。抽调乡镇财办、农经站和部分行政村离任会计,组织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业务水平高的专业队伍,对各村财务逐年逐项审计。审计结果一律向所在村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审计过程中发现现任村干部有经济问题,要查清事实,分清责任。对违反财务管理规定者追究责任,对拖欠集体公款必须在选举开始前交还集体,确保村级财务在上级部门和村民群众严格监督之中运行,为新一届村级班子顺利开展工作奠定基础。
自荐人和候选人政审制。制定自荐人和候选人任职资格条件,明确规定“八类人员”不得参与竞选和确认为正式候选人:
1、违反计划生育条例受处理后未满3年的;
2、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正在被立案侦查或服刑的;
3、劳教、判刑回乡未满3年的;
4、长期拖欠村级集体经济的;
5、近3年内,因黄、赌、毒被处以治安拘留以上处罚的;
6、一年外出时间在半年以上,难以履行岗位职责的;
7、超过任职年龄条件的;
8、带动群众(二人以上)集体上访的。
这些规定应在各村党员大会或村民选委会和村民代表大会通过,加入选举实施细则。对村委的自荐人和党组织的正式候选人,经各村党员大会或村民选举委员会和村民代表大会,对照选举实施细则所规定的资格要求进行严格审查,把好人选的政审关。各乡镇党委要专门组织力量,配合各村做好候选人的政治审查,通过设立举报箱,开通热线举报电话等方式,发动广大群众参与政治审查。凡审查出不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人,由各村村民选举委员会和乡镇选举工作指导小组负责人找其谈话,向他们宣传解释上级党委的用人导向,宣传选举实施细则所规定的具体要求,动员他们自动退出。对不自动退出的,经村党员大会或村民代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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