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性问题缺乏应有的警觉,不及时有效阻止;有的“一把手”在处理棘手复杂的群体事件、土地纠纷中束手无策,顾此失彼、一筹莫展。
二是解决自身矛盾的能力不强。有的“一把手”缺乏基本的领导艺术,工作水平不高,不善于调动班子其他成员积极性;有的“一把手”对解决班子成员间的矛盾缺乏有效手段,尤其是当党政“一把手”之间有阂阁时,不能妥然处理,及时化解,致使矛盾公开化,影响工作的开展。
三是依法行政能力不强。有的“一把手”法律知识欠缺,法制意识淡薄,个别镇乡甚至出现党委文件凌驾于企业董事会之上等违背法律的事件;有的“一把手”办事简单化,缺乏规范的程序,甚至违反法律。
三、职权集中导致的权力“家长制”现象。“一把手”岗位位高权重,致使少数“一把手”以老大自居,议事和决策忽视民主,出现权力“独断”;个别“一把手”不能很好地坚持民主集中制,重大问题很少集体讨论,喜欢个人说了算;有的“一把手”在班子中变相地搞家长制、一言堂,执行民主集中制走样变调图形式,决定重大问题前,个人倾向十分明显,以集体民主讨论之名,行个人集中专断之实;有的“一把手”对应集体讨论的事项,事先个人许愿,做好人;有的“一把手”心胸狭窄,听不进不同意见,对顺意的热情倍加,对反对的求全责备。
四、个性与素质差异导致的班子“离心”现象。班子不团结、党政正职之间不和问题在我区领导班子中已占一定数量,少数甚至已经达到公开化程度。有的“一把手”喜欢在班子或单位内部搞亲亲疏疏,划圈子找“朋友”,在单位内外产生一种某人是跟某领导的印象,人为地制造隔离带;有的党政“一把手”之间互不服气,争权夺利,各自为政,缺乏以事业为重的全局观念和团结为上的胸怀,严重影响班子团结;有的“一把手”与班子成员间平时缺乏沟通、商量,缺乏相互理解、相互支持,班子形不成合力。
五、宗旨观念淡薄导致的作风“飘浮”现象。表现为:
一是作风不够实。部分“一把手”群众意识不强,与基层干部群众的联系不紧密,普遍存在“四多四少”嫌贫爱富现象,即走企业多,走村少;走效益好的企业多,走困难企业少;走富裕村多,走贫困村少;走大款户多,走困难户少。一些“一把手”对本管辖范围内的工作底子不清、情况不明,对一些倾向性群众性事件不能及时了解、处理,解决在萌芽状态,最后出现问题堆积爆发,难以收拾。
二是官气比较重。没有摆正“公仆”的位置,对群众感情淡薄,不愿做群众的贴心人、知心人,心中缺少群众,对基层工作缺少应有理解支持。
三是方法比较粗。对群众工作缺乏应有的耐心,不愿、不会做深入细致的解释说服工作,群众稍有微词,就采取过激行为,影响了干群、党群关系,引发相当一部分的集体上访、信访事件。
四是心思不够正。有的“一把手”热衷于“轰轰烈烈”,搞花架子,搞“政绩工程”,存在工作行为“短期化”倾向;有的“一把手”唯上不唯实,对上对下不一致,喜欢研究领导口味,喜欢做表现文章,弄虚作假,“报喜不报忧”的现象时有发生;有的“一把手”喜欢做“两面人”,对群众和对领导的态度截然不同,乐于跑上级跑领导。
六、职权优越感导致的行为“放任”现象。表现为:
一是享乐主义有所抬头。部分“一把手”生活上求档次、讲排场、比阔气,不讲勤俭节约求派头;有的领导干部贪图享受,以亲戚、同学、战友等名义频繁聚会、聚餐,名目繁多,公费旅游、公款消费、相互请吃现象存在一定的普遍性,且屡禁不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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