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新形势,在全市各行各业中推进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工作,引导企业取得进入国际市场的“绿色通行证”,促进我市工业可持续发展。 4、加大污染防治力度,积极推进清洁生产 ①进一步强化污染源管理,继续巩固和发展工业污染源达标成果,确保污染防治设施完好运行,提高三废处理率和达标率,减少污染物排放量。 ②运用行政、经济手段推行清洁生产,推动工业污染防治从生产的末端治理为主向生产全过程控制转变,排污控制从浓度控制为主向浓度控制和总量控制相结合转变。超过水环境容量的河段所在区域――练江及西港河流域,列为污染物总量控制重点区域,原则上不得新建水污染型项目。冻结生产和使用消耗臭氧层物质。开发同环境友善的技术,发展清洁生产工艺。 ③继续实施《汕头市酸雨控制区二氧化硫污染综合防治规划》,调整能源结构,优化能源质量,全面限制使用高硫煤(油),确保燃料煤的含硫率控制在0.6%以下、燃料柴油控制在0.5%以下、重油控制在1.0%以下。到20*年,除火电厂和热电厂外,全市城区全部淘汰燃煤锅炉,改用燃油锅炉;大力发展热电联供,提高能源利用率。控制电力行业的二氧化硫排放总量,禁止新审批单机容量12.5万千瓦以下(不含12.5万千瓦)燃煤、燃油发电机组,新建火电厂应配套脱硫装置,切实落实华能汕头电厂60万千瓦发电机组烟气脱硫工程。调整全市电力工业布局,逐步关停汕特电力发展公司发电厂、汕特松山电厂、汕头长浦电力发展公司鮀浦电厂、汕头长潮电力发展公司潮阳电厂、汕头长海电力发展公司澄海电厂、华能汕头燃机电厂、汕特燃机电厂等一批小型发电机组,充分发挥大型骨干电厂的规模效益,削减二氧化硫排放量。南澳县要大力发展风能发电,开发潮汐能发电等清洁能源。 5、强化水资源利用和保护,实施水环境综合整治 ①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大力推行各种节水措施,发展节水型农业、工业和服务业,建立节水型社会。为调动全社会节水和治理水污染的积极性,要改革水的管理体制,建立合理的水价形成机制。通过征收水资源费和城市污水处理费,实行用水定额分配、取水许可证制度,运用价格调控机制实现水资源的合理分配。 ②组织实施韩江、练江和榕江水质保护规划,与有关市、县(市)联防联治水污染。重点整治汕头市区西港内河、新河沟、龙湖沟、黄厝围沟、潮阳护城河等流经城市(镇)河沟和练江污染,促使上述水环境质量有所改善。 ③加快城市(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要做好下水道管网、城市(镇)污水处理工程的建设规划,并做到一次规划、分步实施。下水道管网要实现雨污分流,污水处理厂规模尽量大型化,以利于发挥规模效益。优先建设汕头市区东区排水系统整治工程、汕头市区中区污水截流工程、河浦片区排水管网工程和汕头市区西区污水处理厂、潮阳市污水处理厂、澄海市澄城污水处理厂及其汇水范围下水道管网配套工程。 ④促进农业结构调整,建设生态农业示范工程。开展生物防治,科学合理地施用化肥、农药,禁止使用剧毒、高残留的农药,积极开发和推广禽畜粪便和秸秆综合利用技术,减轻农村面源对水环境的污染。 6、加大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力度 ①全面实施《广东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加强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实施定期淘汰和限期维修制度,及时淘汰超龄服役车辆,加强在用车的年检、路检、抽检,对检测超标排放的车辆责令限期维修,无法修复的按规定强制报废。 ②合理规划、建设城市交通网络,将远程交通和过境车流控制在城市中心区外围,减轻中心区交通压力。中心区内要结合城市功能布局的调整,外迁中心区内的工厂、货场、仓储等设施,逐步形成畅通的交通疏导网络。进一步加强交通管理,解决违章占用道路问题,降低因道路交通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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