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维护妇女与男子平等的财产权利。
8.加强对失足妇女的收容、教育工作,减少失足女性人数
(二)策略措施
完善立法并保障法律法规赋予妇女的各项权利,是实妇女合法权益的重要保障。普及法律知识是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增强妇女自我保护能力的有效手段。
1.立法。
制定法规要体现社会性别意识,规范影响妇女生存与发展的社会行为。
——制定相关地方性法规或政策措施,贯彻执行保护妇女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有效地维护妇女的各项合法权益。
——在健全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的过程中关注妇女问题,保障妇女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等方面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
2.司法与执法。
加大执法力度,强化司法保护和法律监督,保障法律赋予妇女的各项权利。
——培养高素质司法、执法队伍,不断提高执法者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法律意识和执法水平。
——建立健全保护妇女合法权益的法律保障网络。
——建立和完善妇联特邀陪审员制度,切实贯彻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合法权益的原则,保障涉及妇女案件的案件审判。
——切实贯彻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政策法规,预防和制止针对妇女的家庭暴力。
——有效预防、严厉打击各种侵害妇女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的违法犯罪行为, 降低强奸、拐卖等侵害妇女人身权利的刑事案件发案率,提高结案率。严厉打击嫖娼卖淫
活动,扫除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
——坚决惩治贩卖毒品的犯罪和引诱、教唆、欺骗、强迫妇女吸食、注身毒品的违法行为,引导和帮助妇女充分认识毒品对母婴健康的特殊危害。
——建立保护妇女合法权益的社会监督机制,加强执法监督,维护司法公正,提高司效率,有效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
3.法律知识的宣传教育。
——把保护妇女合法权益法律法规的宣传纳入我市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和精神文明建设规划,提高全社会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
——提高妇女的法律意识,增强妇女维护自身权利的能力。
4.法律服务和援助。
建立法律援助体系,为受害妇女提供多种形式的法律服务和社会救助。
——健全信访接待制度,开展法律咨询和服务,及时处理受害妇女的投诉。
——积极创造条件设立妇女法律援助专项基金,为符合条件的妇女提供法律援助。
——采取多种形式, 向遭受暴力侵害和需要帮助的妇女提供法律、医疗、精神康复等方面的帮助和服务。
——妇联、工会、共青团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依法维护受害妇女的合法权益。
六、妇女与环境
(一)主要目标
1.创造有利于妇女全面发展的社会环境。
2.提高妇女享有社会福利的水平。
3.为妇女全面发展创造有利的舆论环境。
4.加强家庭美德建设,大力倡导建立平等、文明、和睦、稳定的家庭关系。
5.加强妇女儿童活动阵地建设,丰富妇女儿童的精神文化生活。所有区县(自治县、市)建成具有一定规模的妇女儿童活动阵地。有条件的街道、镇(乡)、村(居委会)建立妇女活动室
6.为妇女创造适宜的生活和工作环境。
7.继续扩大我市妇女同国内外妇女的友好往来,积极参与国内外妇女组织的活动。
8.提高妇女参与环境保护的程度。
9.增加妇女自我支配的时间。
10.提高卫生厕所普及率和农村改水受益率。农村改水受益率达到97%以上;城市卫生厕所达95%以上,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经济较发达地区达70%以上,经济欠发达
地区达60%以上。
(二)策略措施
优化社会环境、保护自然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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