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利者和扶贫成果的直接受益者。
3.社会保障和服务。
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积极推动在不同所有制经济实体就业的、不同收入层次的妇女按照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确保妇女在参与经济发展中享有社会保障。
——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权利。确保在不同所有制经济实体就业的、不同收入层次及不同年龄段的妇女逐步纳入医疗、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障体系。
——普遍建立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制度,完善相关配套措施,依法推动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工作,切实保障女职工生育期间的基本生活和医疗保健需求。
——加强劳动服务体系建设,培育劳务中介组织,为妇女劳动就业提供信息、服务和培训。加强职业介绍机构对妇女的就业咨询、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等就业服务。
——针对妇女的不同职业需要和妇女从业人员的特点,开展各种培训,鼓励和支持社会各界开展有利于提高妇女劳动生产技能的各项培训活动,提高从业妇女的就业能力和适应职业变化的能力。
——通过争取社会资助等多种方式筹集妇女职业培训资金,保证妇女职业培训需要。
——充分发挥残疾人就业服务网络的作用,为残疾妇女提供就业服务和职业技能培训,提高残疾妇女的就业比例。
二、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
(一) 主要目标
1.提高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及决策水平,扩大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决策及管理范围,提高女干部进入决策、管理层的比例。
2.提高妇女参与行政管理的比例。
——市政府领导班子中配1名以上女干部。
——区县(自治县、市)政府领导班子中至少有1名女干部;政府所属部门领导班子中至少有1名女干部。
——街道、镇(乡)领导班子中至少有1名女干部。
——提高全市女干部占干部队伍总数的比例。
——各级领导班子中,正职或重要岗位的女性数量要有较大增加。 —
——领导班子后备女干部的比例不低于后备干部总数的30%。
3.提高女干部素质,改善女干部队伍的知识结构,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女干部有较大幅度的增加。
4.女性较集中的行业、部门管理层中的女性比例与女职工比例相适应。
5.企业职工代表中女代表应占相应比例。
6.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成员中女性应占一定比扩大妇女民主参与的渠道,提高妇女民主参与的水平。
(二)策略措施
妇女广泛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和自由是国家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
1.政府宏观政策。享有充分的民主
扩大妇女有序的政治参与,在更大范围内和更大程度上推进妇女民主参与的进程,扩大妇女民主参与的渠道。
——充分保障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及决策的权利。引导妇女依法参与经济、文化和社会事务的管理,提高妇女参政议政的水平和比例。
——在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中,完善平等竞争机制和公务员管理制度,健全监督检查机制,为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提供平等的竞争机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拔女干部。
——在制定涉及妇女根本权益的地方性政策措施时,要充分听取各级人大女代表、政协女委员和妇女组织、妇女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充分发挥各级妇联组织的民主参与和民主监督作用,使其成为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成为反映妇女群众意见和建议的重要渠道。
——重视妇联组织在培养选拔女子部、妇女参政议政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提高各级党政对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重要性的认识。
2.法规和部门政策。
制定和完善有利于妇女平等参与决策和管理的相关法规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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