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身权利的能力。
4.法律服务和援助。
建立法律援助体系,为受害妇女提供多种形式的法律服务和社会救助。
健全信访接待制度,开展法律咨询和服务,及时处理受害妇女的投诉。
采取多种形式,向遭受暴力侵害和需要帮助的妇女提供法律、医疗、精神康复等方面的帮助和服务。
妇联、工会、共青团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依法维护受害妇女的合法权益。
六、妇女与环境
(一)主要目标。
1.创造有利于妇女全面发展的社会环境。
2.提高妇女享有社会福利的水平。
3.加强家庭美德建设,大力倡导建立平等、文明、和睦、稳定的家庭关系。
4.为妇女创造适宜的生活和工作环境。
5.提高妇女参与环境保护及决策的程度。
6.增加妇女自我支配的时间。
(二)策略措施。
优化社会环境、保护自然环境是有效保障妇女合法权益、促进妇女进步与发展的要素。
1.国家宏观政策。
在文化、教育、宣传、环境等发展规划中充分体现妇女与环境的主要目标。 制定具有社会性别意识的文化和传媒政策,加大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宣传力度,增强全社会的社会性别意识,逐步消除对妇女的偏见、歧视以及贬抑妇女的社会观念,为妇女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鼓励妇女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和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新女性。
加大对社会福利事业的投入,加快社会福利机构的建设和设施改造,完善低收入妇女群体的生活保障制度,逐步提高城市妇女贫困人口的救济补助标准。
积极发展老龄事业和产业,逐步实现老年服务社会化,保障老年妇女的身心健康。
发挥妇女在环境保护特别是农村环境保护方面的重要作用,提高妇女参与环境保护及决策的程度。
扩大妇女工作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提高我国妇女在国际事务中的影响力,促进世界和平、进步与发展。
2.法律与部门政策。
在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以及文学艺术等领域展现妇女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中的成就和作用,大力宣传妇女中的先进模范人物。
加强文化市场管理,禁止在宣传媒体、广告和文艺作品中出现色情或有辱妇女人格的作品。
为妇女在新闻宣传领域的发展提供更多的条件和机会,使妇女广泛参与宣传媒体的管理、制作、教育、培训和研究。提高妇女对宣传媒体资源的占有程度。
加强家庭美德建设,倡导建立民主、平等、尊重妇女、尊老爱幼的家庭关系,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鼓励夫妻共同承担家务劳动。
强化城市环境综合治理,减少家庭、工作场所以及其他环境中有毒有害物质对妇女造成的危害,提高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和污水集中处理率。
把农村自来水建设和卫生厕所建设纳入小城镇建设规划。提高农村缺水地区供水受益率和农村改水受益率、自来水普及率。加强农村改厕技术指导,提高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
提高妇女的环境保护意识和环境保护基本知识的普及率。引导妇女积极参加生态环境保护,改变对环境有害的生产和生活方式,保护饮用水源,防治农业化学污染,发展生态农业和绿色产业。倡导绿色消费。
3.社会保障和服务。
在城镇建立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有关商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为主要内容的保障体系;在农村以家庭养老为主,逐步扩大社会养老保障的覆盖面。
加强老年文化体育活动场所建设,丰富老年妇女的精神文化生活。
在社区优先发展对家庭生活有直接影响的公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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