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妇女与经济
(一)主要目标。
1.保障妇女获得经济资源的平等权利和机会。
2.消除就业性别歧视,实现男女平等就业,保障妇女劳动权利,妇女从业人员占从业人员总数的比例保持在40%以上。
3.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社会保障权利。城镇职工生育保险覆盖面达到90%以上。
4.保障女职工享有特殊劳动保护。
5.缓解妇女贫困程度,减少贫困妇女数量。
(二)策略措施。
妇女与男子平等获得经济权利、共享经济资源和社会发展成果是妇女发展的基础条件。
1.国家宏观政策。
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应体现妇女发展的主要目标,经济分析和经济结构调整应纳入性别平等观念。
制定妇女平等参与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提供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参与经济决策的机会和途径,缩小男女在分享经济决策权上的差距,提高妇女参与经济决策及管理的水平。
确保妇女平等获得经济资源和有效服务。主要包括获得资本、信贷、土地、技术、信息等方面的权利;农村妇女享有与居住地男子平等的土地承包权、生产经营权、宅基地分配权、土地补偿费、股份分红等权利。
改善妇女经济状况,进行适当的有利于妇女生存发展的专项投资。
2.法律和部门政策。
制定和完善有利于妇女平等参与经济和社会发展、平等就业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禁止招工、招聘中的性别歧视。
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参与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的分配权。保障多元化分配形式中的男女同工同酬,同工种、同类别从业人员中女性工资与男性工资相同。缩小男女收入差距。
拓宽妇女就业渠道,在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中,充分考虑妇女就业的需要,大力发展第三产业特别是社区服务业,为妇女创造新的就业机会和就业岗位。提高妇女在新兴产业、新兴行业中的就业比例和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中的女性比例。提倡自主就业,鼓励妇女自谋职业,支持和引导妇女兴办私营、个体企业和发展科技型中小企业,促进妇女通过多种形式再就业。
进一步落实女职工劳动保护政策,为女职工提供必要的工作和劳动条件,解决女职工在劳动和工作中因生理特点造成的特殊困难。
指导各类用人单位把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条款纳入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健全和完善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措施,不断改善女职工劳动条件。加强对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教育及培训,提高用人单位的法制意识和安全生产意识,提高女职工的自我保护意识。
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切实保障妇女的劳动权利。对于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侵犯妇女合法权益的行为,要依法处理。
引导和扶持农村妇女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面向农村妇女开展各种劳动技能培训,帮助其从传统种植业向非农产业转移;在城镇化建设过程中,有组织地开展劳务输出,为农村妇女在非农产业就业创造更多的机会。
制定减少妇女贫困的政策措施,增加贫困妇女的经济收入。在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中,加大对贫困妇女的扶持力度,按照同等优先的原则,帮助、支持贫困妇女实施扶贫项目,鼓励、支持以妇女为主的扶贫经济实体的发展,使贫困妇女成为扶贫资源的获得者和扶贫成果的直接受益者。
3.社会保障和服务。
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积极推动在不同所有制经济实体就业的、不同收入层次的妇女按照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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