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限度地丰富群众文体生活。县图书馆、文化馆、文博馆达到国家规定标准。广场文化活动全年不得少于10次,县城室内文化活动场所不得少于20处,每处不得少于100m2。人均拥有公共体育设施0.15m2以上,群众体育活动团队达到10支以上,每万人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20人以上,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达到45%以上(由文化中心、体育中心落实)。3、依法规范管理文化市场,群众满意率达95%以上(由文化中心落实)。4、80%以上的社区、单位、楼院、街道建有科普画廊或科普宣传栏,并做到每季度更新一次内容(由科协落实)。5、组织县直各学校深入开展创建活动,教育师生形成讲文明、讲礼貌、讲卫生、讲道德的良好习惯,教育教学目标达到国家规定标准(由教育局落实)。6、年内力争获得最少三项省级“五个一”工程奖(由文联落实)。
(六)社会保障组(设在县民政局)
社会保障组的主要职责是采取认真负责、扎实有效的措施,做好社会保障工作。其具体要求是:
1、由民政局牵头,组织协调本组各职能单位,按照“测评体系”,制定并出台本组工作实施细则,搞好本组建档工作及创建任务。
2、社会保险基金征缴率达到95%以上,登记失业人口的再就业率达到70%以上(由劳动保障局落实)。
3、县城最低生活保障覆盖率达到77%以上,每百名老年人拥有社会福利床位数1.7张以上(由民政局落实)。
4、计划生育率达到98%以上(由计生局落实)。
5、搞好各种统计工作,要求人均gdp指标为2.2万元以上;gdp年增长率指标为12%以上;恩格尔系数指标为小于37.9%;县城电话主线普及率指标为45线/百人(由统计局落实)。
6、成立扶贫帮困组织,设立专门扶贫帮困基金,保障弱势群体工作达到国家规定标准(由民政局落实)。(七)文明创建组(设在县委宣传部)文明创建组的主要职责是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文明创建活动,不断提高县城广大人民群众的文明意识和文明水平。
具体要求是:
1、由县委宣传部牵头,协调本组各职能单位,按照“测评体系”,制定并出台本组工作实施细则,搞好本组建档工作。
2、中心组理论学习经常,形式多样;县委主要领导带头学习宣讲,长期坚持;建立面向基层的理论宣传队伍,活动经常;县委党校承担理论宣传任务有实效;基层(企事业单位、街道、机关、社区)有理论宣传阵地;着眼现实问题,设立社科研究课题,产生实际效果;汇总近三年在省级以上报刊发表的理论研究文章;汇总近三年我县获省级以上的研究成果;省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管理规范,经费有保障;重要纪念日、节庆日有全县性爱国主义教育活动;形势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制度健全,活动经常;有重大先进典型被中央媒体宣传,先进典型在社会上产生较大影响,公民对本县重大典型的知晓率达到80%以上;创建文明卫生县城群众知晓率达到90%以上,支持率达到80%以上(由宣传部落实)。
3、制定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行业、文明社区、文明街道、文明家庭、文明机关、文明科室、文明商店创建标准;认真抓好创建管理,每年组织一次自查和复查工作,每年组织一次经验交流会;文明行业创建覆盖率达到10%以上;在新闻媒体开设精神文明创建的专题或专栏;在主要公共场所设立大型公益广告;在社区、居民小区设立文明创建宣传栏(由文明办落实)。
4、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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