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县财政局所属乡(镇)财政所职能配置、岗位设置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要求,配齐各乡(镇)财政所人员,在西洒、兴街、法斗、鸡街等4个乡(镇)各设所长1名,会计1名,行财专管员2名,其余乡各设所长1名,会计1名,行财专管员1名。同时,在县财政局预算股和国库股分别增设业务人员1名,以保证乡(镇)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的正常开展。
六、实施步骤
乡(镇)财政预算管理方式改革工作分五个阶段,各阶段工作可交叉或同时进行,确保在2009年8月底完成改革工作。
一是制定方案(2009年6月19日—25日);二是宣传发动(2009年6月26日—7月1日),组织召开动员会,印发宣传资料和有关文件,利用各种行之有效的形式进行宣传发动;三是清理清查(2009年6月26日—7月10日),组织人员深入乡(镇)清理银行账号户、债权债务、财政性票据及编制和人员,做好改革实施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四是具体实施(2009年7月11日—8月25日),确定人员岗位和职责,完善县乡计算机网络,开展业务培训。开设银行账户,按照统一软件对乡(镇)收支进行核算;五是总结完善(2009年8月25日—31日),对改革运行情况进行全面分析总结,提出完善的意见和建议。
七、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全县乡(镇)财政预算管理方式改革工作的领导,确保改革工作如期顺利完成,县人民政府成立*县乡(镇)财政预算管理方式改革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财政局,各乡(镇)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组织抓好各项改革任务的落实。
八、工作纪律
乡(镇)财政预算管理方式改革工作必须规范操作,自觉接受监察、财政、审计等部门的财务检查。不准借实行乡(镇)财政预算管理方式改革之机私分资产、滥发钱物,一经发现,对违规违纪资金全部予以没收,严肃追究乡(镇)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如发现在改革实施中使用违规票据、私设小金库、擅自开设银行账户、坐支收入等现象,将由县财政在机构运转经费中直接扣划违规违纪资金,并由有关部门追究乡(镇)主要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