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视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经常进行党风廉政教育和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教育,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干部选拔任用、公务员录用、评选先进、考核考评等没有违反干部人事纪律的现象。经费开支使用和物资采购严格按有关规定办事,建设项目实行招投标制度。自觉抵制行业不正之风,无重大违法、违纪案件,严格执行行政收费、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的规定。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严格自律,机关人员没有“吃、拿、卡、要”和“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等现象,无利用职权损害基层单位及群众利益的行为,没有收受“红包”、变相收受贿赂、变相公款旅游等行为。
(四)加强民主法制建设
1、依法办事:坚持依法行政原则,加快行政执法和行政管理的法制化、规范化建设。要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遵守行政执法程序,加强执法监督,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文明执法、公正执法。机关工作人员熟悉质量技术监督法律法规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办事。内部监督管理制度健全,落实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法规和程序办事的工作人员给予严肃的处理,坚决杜绝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纠的现象。大力提高执法队伍综合素质和行政执法水平,坚持扶优治劣原则,严厉打击制造假冒伪劣产品等违法行为,切实维护企业和人民的合法权益。
2、民主建设:加强民主制度建设,重视增强公
职人员的民主意识,保证干部群众依法行使民主权利,依法充分行使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
3、建立文明法治环境:以增强公职人员特别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的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能力为重点,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全体人员法律素质,加快推进依法治市进程。局科级以上党政机关干部带头学法、讲法、守法,维护国家法律。
(五)提高服务质量
1、服务周到:树立勤政为民的公仆意识和扎实工作的敬业精神,热情为基层、为企业、为群众、为投资者服务,无"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现象;向社会公开服务承诺,坚持为群众办实事,为群众排忧解难,方便群众;来信来访及时登记办理,做到事事有答复,件件有着落。工作人员服务态度好、服务意识强,能够做到礼貌待人,服务热情、周到。执法人员无野蛮执法、随意执法等行为。
2、措施完善:实行"便民利民"措施,推行社会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窗口”办文、“一站式办公”等好的做法。建立岗位牌,工作人员挂牌上岗。信访接访制度健全,妥善处理服务对象投诉。经常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倾听群众呼声,积极为服务对象排忧解难,办实事好事。
3、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凡是法律、法规、规章要求,以及政府及本局单位作出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政决定,只要不属于保密事项,都要进行公开,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依法规范审批事项,明确审批内容,简化审批手续,公开工作制度、办事程序、时限、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办事结果和监督举报电话,接受服务对象的监督;行政执法科(大队)对执法主体、执法任务、执法权限、执法标准有明确的规定。
(六)提高办事效率
1、行政高效:机关内部上下级之间、各部门之间、机关与基层之间关系协调,办文、办事不拖拉、不敷衍塞责、不推诿扯皮,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急服务对象之所急,想服务对象之所想,在规定允许的情况下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办文、办事有明确的办结时限,在资料和手续齐备的情况下,规定时限内办结率达100%。
2、素质良好:工作人员坚持终身学习制,提高综合素质,具有本职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