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在工业中的比重。
(四)进一步加强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继续抓好*工业试点园和*公司的循环经济试点工作,使之成为全市循环经济典范,并引导企业变只靠自身“单打独斗”式的内部节能减排,走多企业、跨行业、区域间循环经济之路,推进企业之间消化工业废物的“循环链”,通过行业成员之间副产品和废物的交换、能量和废水的逐级利用、基础设施的共享,达到工业废物全面得到循环利用的目的,提升节能减排的成效。切实抓好当前省明确的我市的*、*、*、*、*等6户清洁生产试点工作。
(五)进一步加强重点企业节能减排工作。帮助重点耗能、高排放、高污染企业建立和推行严格的节能减排管理制度和有效的激励机制,进一步调动广大职工节能的积极性。强化基础工作特别是统计工作,配备专职人员,将节能的目标和责任落实到车间、班组和个人。加强对重点耗能企业节能情况的跟踪、指导和监督,定期公布重点企业能源利用情况,督促企业围绕降低重点产品能耗单位的目标开展工作。加大技术改造力度和污染治理,逐年将污染源纳入限期治理,实施工业园区综合治理工程,建设工业园区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减少污染物排放或实现零排放。加快*市、*县污水处理厂建设,确保2009年底前建成并投入运行。
(六)进一步加强节能减排监察。规范企业的节能环保行为,提高企业的环保意识,强化企业的节能减排责任。认真指导企业开展节能减排工作,帮助企业完善运行台帐和软件资料,提供有效的节能减排依据。加强对重点耗能企业节能情况的跟踪、指导和监督,定期公布重点企业能源利用状况,督促企业围绕降低重点产品能耗单位的目标开展工作。加强监督性监测网建设,建立和完善减排项目和数据库档案,加大处理污染源巡检粒度,提高稳定达标率。严格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强化责任追究,推动减排工作顺利开展。
(七)进一步加强节能管理队伍建设和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建立完善市节能减排办的各项工作制度,加大节能减排监察力度,切实加强节能减排管理队伍建设,充实节能减排管理力量,逐步完善节能减排监督体系,强化对节能减排工作的监督管理和日常监察监测工作,依法开展节能减排执法和监察监测。加大财政保障力度,确保节能减排项目有资金保障。同时,切实加强节能减排宣传、教育和培训。根据节能减排工作实际,大力开展各种宣传和培训工作,做到节能减排工作深入人心,促进我市节能减排工作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