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制约不力,造成工作力度较弱。当前基层纪检监察组织机构不完善和治理体制的制约,乡镇纪委必须接受同级党委的领导,导致基层纪委书记无力加强监督工作。另一方面,纪委书记都承担有一定的包村经济工作任务,又造成了在经济工作领域必须接受政府一把手的领导。既要接受他们的领导,又要对他们进行监督,开展工作难度大。
三、对策建议
(一)要更新思想观念。基层纪检干部工作在第一线,他们直接面对广大人民群众。人民群众的困难、难点、热点问题,人民群众的意见、要求和呼声,需要基层纪检干部进行反映和处理;政策规定需要他们去上传下达;许多工作要求需要他们去贯彻部署;许多工作任务需要他们去组织完成。同时,纪检监察工作任务通过层层落实,大多落在他们干部身上,我们必须更新观念,充分认识基层纪检监察组织所处的重要地位和纪检监察干部履行职能中所发挥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加强基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
(二)要加强队伍建设。通过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业务知识培训、实践锻炼、调研等方式方法,不断提高综合素质和能力;加强干部交流,结合基层纪检监察工作的实际,把政治基础好、原则性强、学历较高、专业对口等综合素质较高的同志充实到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中来。同时,要妥善解决纪检干部办公设备、办案经费、交通工具等方面的问题和措施,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条件。
(三)要创新管理体制。在现行体制下,基层纪检监察组织的职能作用很难得到充分发挥,特别是在履行监督职能中,虽赋有监督的权力,实践中无力监督,造成实际上监督权力的弱化。对此,可参照工商、税务等部门垂直管理的方式试行基层纪委书记“垂直管理体制”,即基层纪委书记在上级纪委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纪委书记直接对上一级纪委负责工作,有利于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开展,特别是有利于对同级党委和“一把手”的监督。
(四)要完善考评制度。采取有效措施,引进竞争和激励机制,科学考核评价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工作实绩,把基层纪检监察干部提高自身工作能力的内在积极因素充分调动起来,推动基层纪检监察工作的可持续发展。对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必须建立严密的绩效考评体系,严把实绩关,研究制定科学的考核内容、考核标准和考核方法,使考核结果尽可能客观、全面、真实、准确。要以强化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工作责任、注重业绩考评为着力点,不断完善修订工作目标责任制和工作考核细则等各项工作制度。坚持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平时检查与年终检查验收相结合、干部自我测评与群众民主评议相结合,进行业绩综合评分排位,其考核结果予以通报,并作为对基层纪检监察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