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日,地区司法局检查组在副局长**同志的带领下,对我县司法行政工作进行了为期一天半的检查。通过检查,地区检查组在对我局司法行政一年来的工作给予充分肯定的同时,也指出了许多的不足之处。为改进工作,提高我县司法行政工作水平,现结合地区检查组的反馈意见,制定如下整改措施。
一、普法工作力求创新。结合地区*副局长和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同志的指导意见,我们决定从观念创新入手,树立以下五种工作理念:
1、要树立“大普法”的理念。“大普法”的工作理念包含四层意思:
一是一种全民普法的理念。即,普法的主体是全民,而不仅仅是我局普法职能部门和专职普法工作者的事情。各级各类学校的法学教育是培养法律明白人和普法者的主要途径。各级组织、各机关和社会团伙、企事业单位能够严格依法执政、依法办事、公正司法则是最好的普法。普法的对象也不仅仅是公众的某一部分人群,而是全体公众。在当今知识经济时代,知识更新速度日益加快,加强学习,提高包括法律素质在内的文化素质,是每个公民必须认真面对并努力适应的现实。
二是一种互动的普法理念。即,普法不仅仅是普法工作者的事情,不是传者主动,受者被动,而是传者和受者互动,以至全社会支持参与的过程。
三是一种全面的普法理念。即,普法要满足人的全面自由发展的要求,在普法内容和方式上,不仅要普及法律知识,也要弘扬法律精神,倡导法律方法;对待不同年龄段的普法对象上是终生进行的普法。
四是一种多元化的普法理念。即,普法要满足不同普法对象人群的需要,特别需要体现人性化,体现普法内容和形式上的多元化、普法对象人群的多层次,最终达到丰富多彩、群众喜闻乐见。
2、要树立普法传播的理念。随着法制的发展、社会的进步和公民法律素质的不断提高,公众对普法的形式提出了新的要求。“静态”的普法形式越来越难以赢得公众;而把普法有机地融入公众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的“动态”普法形式,则越来越受到公众欢迎。在这种情况下,既往群众运动式、灌输式、指令计划式、居高临下式的普法等,这种以“教”为中心的传统普法模式,公众总是处在一个被动、压抑状态之中,很难体会到普法的乐趣,很难理解法治的真谛,所以也就很难达到普法的真正目的。因此,应该树立一种新的传播理念,即普法应是参与的、互动的、立体的、全民的普法,普法不应该是灌输,不是由一群人灌输给另一群人;应是受众面对主体和过程的一种体会和理解,是一种交流和感染;应根据受众的需要和心理特点开展普法,在形式上注重趣味性,善于开发新奇的形式和做法。惟其如此,普法才能赢得广大公众的主动参与,使“要我学法”逐步转变为“我要学法”,把普法的单向灌输关系变为双向互动关系。公众才会在接纳法律知识的过程中理解传授者、理解法治活动、理解法治的对象、理解法律与自身及与未来的关系,受到法治思维方式和文化的感染,逐渐地拥有法治精神,逐渐地使法治精神融入到我们的主流文化之中,改善社会的法治文化氛围。
3、要树立人文的普法理念。普法必须体现“以人为本”的人文精神。普法对象众多,内容广泛,要承认和重视普法对象人群的个性特征,针对不同对象施以不同的形式和内容,要一切以适于公众掌握、满足公众需要为标准。实践证明,普法要取得好的效果必须始终坚持“三贴近”的要求,在内容上要符合公众的需求,在形式上要生动活泼,易于公众理解和参与。由于普法对象层次不一、需求不同、接受能力也不尽相同,因此,普法除了普及一些适用于所有公众的普遍的法律知识、法治思想和法治方法之外,更重要的是根据不同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