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防洪、供水和改善水环境以及粮食主产区的浇灌用水。
要组织好重大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论证,深入分析建设项目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加强规划项目对资源、环境、社会的影响评价。要合理控制建设规模,把握轻重缓急,调整投资结构,考虑前期工作基础和合理工作周期,做好重大水利项目的建设安排。
第五,要提出切实可行的规划实施对策和保障措施。对策和措施是规划编制和规划实施的重要支撑内容。规划思路的体现、规划目标的实现、规划任务的完成都需要一套完整有效的对策和措施来保证。对策措施既包括各类工程建设措施,也包括各项政策和治理措施。对策措施既要有针对性,又要有可操作性。要突出重点,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的方针,改变过去那种面面俱到、针对性不强、难以解决实际问题的弊端。要从实际出发,把工作做深做实,力戒空话套话,杜绝在规划中做表面文章、搞形式主义的错误做法。要按照规划思路,围绕规划目标,依据规划布局和发展重点,有效制定防洪减灾、水资源利用、水环境治理等具体对策和行动计划,提出切实可行的政策、制度和改革等各项措施,使规划为解决水利实际问题、满足全社会对水利的需求发挥更大作用。
四、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着力做好水利发展“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
与以往的五年计划编制工作相比,国家发改委对“十一五”规划的编制工作提出了许多新的思路和要求。从规划思路上,要求用科学的发展观,做好“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从规划编制方式上,要求根据不同地区、不同行业发展的需要,合理确定规划期,重视规划编制过程中的社会参与和民主决策。从规划编制程序上,规范了规划的前期预备、形成规划思路、进行规划编制、规划论证和衔接、规划审查报批、规划发布等环节的工作要求。从规划内容和规划成果上,要求提高规
划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加强与相关规划的衔接。今年,国家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和地方研究起草的《规划编制条例》已列入国务院立法计划,计划于明年颁布实施。该条例对规划编制过程中的前期工作、立项、起草、衔接、论证、批准、公布、评估、修订和废止等各个环节的程序都做出了明确规定,其中的一些内容和要求已经在“十一五”规划中采用。水利发展“十一五”规划要按照国家发改委的有关工作部署和要求,改进规划编制的方式方法,拓展水利发展思路,高质量地完成规划编制任务。
第一,深入学习,统一熟悉。“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面临许多新的背景,有许多新的思路和新的要求。做好水利“十一五”规划工作,首先要加强学习,统一熟悉,提高对国家宏观经济形势的熟悉,提高对新的发展观和发展内涵的熟悉,提高对规划编制重要性的熟悉。参加规划工作的同志一定要认真学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转变观念,调整规划思路和规划的方式方法。部有关司局要加强对规划编制工作的指导,加强对规划编制人员的培训,可适当举办一些研讨班、培训班,提高规划人员的素质和水平,保证规划编制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有关单位要把水利发展“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纳入重要工作日程,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落实工作责任和组织保障。为加强规划编制组织领导工作,这次会议之后,水利部将成立全国水利发展“十一五”规划编制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和指导规划编制工作。具体的规划编制工作由规划计划司负责归口治理,会同水规总院、综合事业局、发展研究中心等单位,组成规划编制工作组,具体负责组织指导规划编制工作。有关专项规划由部有关司局参与具体的组织指导工作。各流域机构按照各自的治理职责,会同流域内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好本流域水利发展“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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