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元增加到1130元,增长1.97倍。今年由于生猪价格好,养猪规模效益增加,农户出栏一头生猪一般获利200元以上,养猪已成为湘潭市农民增收的一个重要渠道。
三、几点启示
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是发展农业农村经济的必然要求,是深化农村改革的重要内容。湘潭市引导扶持养猪协会发展的做法,为我们进一步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发展,提供了有益的启示。
1.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要与壮大优势产业相结合。只有以优势产业为依托,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发展才会有稳固的基础,才能实现可持续发展。湘潭市坚持从实际出发,围绕做大做强生猪产业,引导扶持养猪协会的发展,通过协会的发展,变传统产业为优势产业。各地在引导和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过程中,一定要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围绕优势产业、特色产品来进行。通过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使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得到提高,优势产业得到壮大,农村经济得到繁荣,农民收入得到增加。
2.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要发挥龙头企业的带动作用。湘潭市发展养猪协会注重发挥龙头企业的带动作用,实现了龙头企业与协会发展的“双赢”。各地在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中,要加大对农产品加工、流通等各类龙头企业的扶持力度,提高企业带动能力,积极创造条
件,引导和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与龙头企业对接,完善利益联结机制。要积极探索“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户”的产业化模式,通过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为龙头企业建立稳定的优质原料生产基地;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依靠龙头企业的品牌优势、信息优势和销售渠道,提高进入市场的能力,实现良性发展。同时,要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干部、农业技术人员、专业大户等在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中的重要作用。农村基层干部、农业技术人员、专业大户,他们或者把握一定的销售渠道,或者把握生产技术,或者有较强的外联能力。通过他们领办专业合作组织,能较好地解决信息、技术、资金、销售渠道等方面的问题。因此,各地要采取有效措施,鼓励支持他们牵头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
3.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要坚持“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湘潭市养猪协会在发展过程中,注重坚持“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体现了农民的主体地位,维护了农民的利益。在引导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中,必须始终坚持“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民办,就是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要坚持自愿的原则,以农民为主体,充分调动农民的积极性;民管,就是要由农民自己参与协会的决策与治理;民受益,就是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要突出为会员服务,为会员增收。
4.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要加大政府引导扶持的力度。我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目前处于发展的起步阶段,离不开政府部门的引导扶持。中心1号文件指出:“中心和地方要安排专门资金,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开展信息、技术、培训、质量标准与认证、市场营销等服务。”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按照这一要求,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扶持力度。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健康发展。要制订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的各种措施,采版权所有
取财政投入、税收优惠、金融支持等措施,从资金投入、科研与技术推广、教育培训、农业生产资料供给、市场信息、提供检验检疫、社会化服务等方面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发展。农口各有关部门要将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生产、增加农民收入的项目列入本系统的项目支持范围;农村信用社应当坚持为农业、农民和农村经济发展服务的宗旨,为当地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生产经营活动提供信贷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