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干部学习考核和激励机制,研究建立培训机构准入制度,开展教育培训质量评估工作,坚决防止借培训之名搞公款旅游和其他不正之风。
第二,围绕实施“十一五”规划和建设创新型国家,进一步做好人才工作。认真落实贯彻“十一五”规划、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大力加强创新型科技人才、国防科技高层次人才、高技能人才和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区域人才队伍建设,重点抓好西部和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人才队伍建设,继续做好干部援藏、援疆以及选派干部到西部和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挂职锻炼工作,做好选派“博士服务团”和“西部之光”访问学者工作。积极拓宽人才工作领域,研究提出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逐步建立中央、省(部)和市(地)优秀专业人才信息库,做好联系和服务专家工作。加大推进市场配置人才资源的工作力度,促进人才有序流动。探索建立有效吸引留学人才和海外人才的工作机制。
第三,认真落实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各项措施,积极稳妥地推进组织制度创新。重点抓好近年来出台的“一法、一纲要、三条例、十一个法规性文件”的贯彻落实,并注意完善相关配套措施。继续做好工作急需、条件具备的制度规定的制定和出台工作,加强对干部人事制度改革重点难点问题的研究。总结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扩大试点工作经验,研究提出在全国推开的意见。总结开展扩大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直接选举范围试点工作,加大“公推”力度,继续对“直选”的办法进行探索。围绕开好党代会年会和发挥代表作用等问题,继续在有条件的县(市、区)开展党代会常任制试点。
第四,进一步完善强化预防、及时发现、严肃纠正的干部监督工作机制,全面防范和治理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加强对地方领导班子换届工作的督查,发现问题,严肃处理,并选择典型案例适时通报。继续抓好《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有关法规学习、贯彻情况的督促检查。研究制定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一把手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认真落实党员领导干部诫勉谈话、函询、述职述廉和有关事项报告制度,会同纪检机关坚持和完善巡视制度,做好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组织实施。继续做好“12380”举报电话的受理工作,加大对反映问题的查核督办力度。
(五)进一步加强组织部门自身建设。近年来,我们按照中央的要求,结合组织工作形势任务的变化和组织部门的实际情况,先后开展了“迎十六大争先创优”活动、以公道正派为主要内容的“树组工干部形象”集中学习教育活动、加强组工干部能力建设活动和“坚持公道正派,加强能力建设,永葆共产党员先进性”主题实践活动。这些活动连贯一致,都取得了很好的效果。明年组织部门的自身建设,要紧紧围绕“迎接、学习、贯彻十七大”,继续深化和拓展“坚持公道正派,加强能力建设,永葆共产党员先进性”主题实践活动,进一步树立和展示曾庆红同志在讲话中提出的“五个形象”,努力把组织部门建设成为党员之家、干部之家、知识分子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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