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身的编制、经费、干部的配备和任免都由行政领导决定,同时,机关党组织的监督与干部管理相脱节,这样就决定了机关党组织履行监督职能的手段与途径、监督结果的处置都不够有力,处在一种无权的监督有权的、权力小的监督权力大的、下级监督上级、被领导者监督领导者的窘况,机关党组织监督工作难以到位。目前机关党组织监督的手段相当软弱,中央文件已明文规定的参与权到现在没有真正得到落实,青海省57个被调查单位统计,不让机关党组织负责人列席部门、单位党组、党委研究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部署重要行政业务工作会议的,占所调查部门、单位的10.42%;任免、调动、奖惩本机关干部不听取机关党组织意见的,占27.86%。
(五)党内民主空气不浓,监督渠道不顺畅。机关党组织中的一些党员民主意识淡薄,党内民主空气不浓,也是一个比较突出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对党内民主的重要性、必要性缺乏认识,对党内民主的内涵缺乏了解,由此导致对党员的民主权利不够尊重。比如,某单位党员领导干部得知党员向上级党组织反映他工作中一些不妥作法时,竟说出“简直没有王法了”的话来。二是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虽然多数单位能按时召开民主生活会,但很少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有的民主生活会变成评功摆好会或者读报学习会,很少触及思想深处问题。三是对领导干部的意见包括检举揭发性意见,往往不能从正常渠道听到,即使是从正常渠道来的,又主要是一些匿名的、只言片语的电话或举报,很难弄清事实、判断是非。
机关党组织对党员领导干部监督存在的这些问题,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一些党员领导干部思想政治素质不高。在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新形势下,一些部门和单位不能处理好政治和经济的关系,治党不严,放松了对领导干部的党性教育。一些党员领导干部也忽视了自己的党性锻炼。特别是
近年来,不少党员领导干部沉湎于日常事务,放松政治理论的学习,所以在实际工作中往往记得自己是位领导,而忘记自己首先是一名共产党员、党的干部,是党组织委托来担负领导工作的,因而不能按照《党章》要求“自觉接受监督”,而是自然而然地游离于党组织之外,只要权力,不要监督。2、忽视“硬约束”。现行机关党内监督偏重思想道德的“软约束”,而忽视强化权力制约的“硬约束”。一旦出现党内滥用权力等腐败现象,往往归咎于部分党员干部的思想觉悟问题,这些认识是不全面的。加强党内监督,应该坚持软约束与硬约束并举,形成约束网络。所谓“硬约束”,主要是指通过制度、法规等来制约权力。它与软约束相比,更具客观性、直接性、强制性的特点。然而。由于受“软约束”的思想支配,在实施党内监督的过程中,重视党员领导干部自觉性的提高,轻视
如需转载或摘录请注明出处: 靠制度去规范和约束党员领导干部言行的倾向比较明显。虽然在党内监督方面也制订了一些规章制度,但由于没有抓住强化权力制约这个关键,所制定出的制度弹性大,制约作用差,不能不说这是造成党内监督制度不健全、针对性不强、缺乏约束力的重要原因。3、轻视“监督权”。监督的实质是制约权力,对权力的监督也必须依靠权力作后盾。以权力制约权力是监督工作的普遍法则。实现权力制衡,必须相应赋予监督者以必要的监督权。监督权并不等于同于领导权,赋予监督权并不意味着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下一页